2014年是淄博市实施全价购机补贴政策的第一年,为进一步完善全价购机补贴政策落实工作运行机制,更大的发挥购机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淄博市农机局对2014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主要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建议进行了综合分析。现将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分析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2014年省安排我市两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计7840万元,补贴农业机械及配套机具11668台(套),发放购机指标确认通知书9551份,受益农户达8928户,吸引农民购机投资1.6亿余元。
从我市农民购置机械情况来看,呈现出“高、大、全、新”的特点。2014年全市新增小麦联合收获机械552台,玉米联合收获机械544台,农用航空植保机械9台,联合整地机232台,“高性能”的农业机械受到农民青睐;新增120马力以上拖拉机231台,占所有拖拉机比重为22.7%,其中165马力拖拉机一台,补贴105000元,“大马力”的拖拉机数量增长加快;新增微耕机、田园管理机6325台,种植施肥机械259台,玉米剥皮机18台,排灌机械1064台,树木修剪机、挖坑机81台,铡草机24台、挤奶机8台、贮奶罐5台、饲料加工机械16台,茶叶加工机械3台,投饵机406台,电动卷帘机658台,农民购买机械“种类全面”,覆盖农林牧副渔等农村各业;新增穗茎兼收型玉米联合收获机械24台,全株青饲料收获机械15台,粮食烘干机械22台,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引导“新型机械”快速发展,推动了农机化新技术的应用。
2014年我市全面完成省局下达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任务,落实报废更新补贴资金420.61万元,其中使用报废补贴资金36.7万元,使用更新补贴资金383.91万元;共报废更新104台农业机械。能耗高、效率低的机械不断被淘汰报废,取而代之的是节能型的先进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加快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步伐。
二、政策实施效果情况
一是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提升了农机装备水平。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大型、复式机械在农业机械中的比例,使农机作业由单一作业向耕整地秸秆还田、播种、深耕、旋耕系列发展,作业功能复合化、一体化,实现一次性完成多项工序。这些机具的发展,促进了农机动力结构和配套机具结构的调整优化,提高了农机装备水平,增强了农田机械化作业能力,我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是提升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和质量。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014年推广联合整地机械232台,种植施肥机械259台,提升了粮食作物种植环节机械化水平和质量;推广小麦、玉米联合收获机械1096台,提升了小麦、玉米收获环节机械化水平和质量;推广谷物烘干机械22台,有效提高了粮食收获后机械处理环节水平;推广全株青饲料收获机15台,自走式玉米穗茎兼收机械24台,秸秆还田机65台,95%以上的玉米秸秆实现了机械转化利用,提升了玉米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与质量。
三是推动了经济作物与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进购买花生联合收获机1台、薯类收获机械18台、林果业机械81台、植保机械214台、设施农业机械658台,为示范基地建设提供了优质的机械保障,全市建成经济作物、设施农业示范基地10余个。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2014年65家合作社购买1754台(套)农机具,使用补贴资金628万元,占补贴资金总数的8%,助力建成10个省示范社标准的合作社、16个有发展潜力的合作社,带动建成11个农机服务中心、6个四星级以上农机维修中心,全年培训各类农机人员3万人次以上。
四是助力“平安农机”建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带动全市机械数量持续增加,带来的安全隐患不容小觑,市、县级农机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监管,圆满完成“打非治违”专项治理任务,保持了全年农机三率水平在80%以上;2014年全市创建“平安农机”省级示范镇1个、省级示范合作社7个,“平安农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全年未发生较大农机事故。
五是创新了农机工作推进机制。市、区县农机部门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专栏等及时发布与补贴有关的信息,惠农政策得到广泛宣传。同时与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建立联系点,注重倾听基层对惠农政策的建议意见,强化便民措施,切实提高了补贴工作的针对性,确保了补贴政策的有效落实。
六是推动了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应用。2014年应用新技术的新型农机具快速增加,农用航空植保、玉米穗茎兼收、玉米全株收获、粮食烘干等农业新技术实现广泛应用。
七是加快了农民增收致富步伐。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降低了农民的购机成本,缩短了农机成本回收期,使购机户增收致富更快。
三、主要做法
一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严格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和省局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文件精神,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在工作责任制建设方面,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责任;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在信息公开方面,通过淄博农机网农机购置补贴专栏等网站,主动公开所有可以公开的补贴资料、文件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注意保护购机户的个人隐私信息;在政策落实监管方面,市农机局在上半年、下半年分别组织了一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对区县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在农民投诉举报处理方面,主动公开政策咨询与监督电话、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电话等,接受电话、网络、信函等多种形式的投诉举报。
二是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市、县农机管理部门严格执行省局关于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化的要求,通过行风热线、政府网、广播、电视、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科技下乡、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发放购机补贴政策解读和补贴流程图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针对区县未建立专门农机化网站的情况,市局在淄博农机网开辟了市县两级农机购置补贴专栏,通过网络及时宣讲购机补贴政策,向社会公开补贴政策内容、程序、要求以及实施情况等,并公布了市局及各区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咨询、质量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等。为让广大农民朋友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市农机局印发了《淄博市农机局、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三万余份下发给农民,各区县均在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各乡镇(街道)、村居的政务公开栏及重要路口进行张贴,层层深入宣传补贴政策。
三是阳光操作,廉政工作。市、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均严格按照农业部、省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通知》的要求,积极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认真查找了岗位风险点,每人做出了廉政承诺,从思想上、制度上建立了牢固的廉政风险防线。同时,将警示教育资料印发到每一名补贴工作人员,并组织学习了国务院的“三个禁止”、农业部的“八个不得”、省办的“21条”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全面落实。为确保购机补贴工作阳光操作,规范有序,公开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和舆论监督。市、区县农机局领导经常与补贴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要求负责补贴的工作人员廉政工作,自觉接受领导和组织的监督,有效杜绝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四是突出重点,宏观引导。围绕“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注重突出重点、宏观引导,对玉米联合收获机、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机械、深松机械及与深松机械配套购买的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棉花收获机、花生联合收获机、烘干机械、水稻插秧机等机具优先满足农民需求,实现应补尽补;对于购买重点补贴机具、单独购买配套作业机具以及取得当地工商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等优先给予补贴。
五是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我市各级农机部门从宣传发动开始,严格执行补贴政策的各项规定,认真听取农民意见,坚持阳光透明、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做到“一个步骤不减,一个环节不漏”,有效提高了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同时规范农机经销商经营行为,督促经销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意见,实现了农机补贴“零投诉”的目标。
六是熟悉系统,做好服务。今年是全价购机第一年,补贴系统也进行了更新,为更好的使用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系统,市农机局年初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农业部举办的补贴管理软件培训班,系统学习了互联网平台的数据库操作系统,同时安排专人专门对新系统使用进行了针对性研究,编写了《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使用说明》,及时下发各区县和上报省局以供参考,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保证了系统操作的准确性。
七是加强检查,落实监管。年初,市农机局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检查方案,并联合财政局在6月、12月开展了两次专项督导检查,检查组通过座谈听汇报、查看档案、走访农户等多种方式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在入户检查过程中,农民反映对当地农财部门的服务、补贴机具质量、经销商的售后服务等表示满意。市、县局加强对机具供货到位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补贴额在3万元以上的机具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对纳入牌证管理的大拖、联合收获机等新购置机械及时入户核查办理相关手续,全市大型机械全部挂牌落户;对于其他补贴机具,按不低于5%的比例核实,区县均自觉提高了抽查核实比例,有的区县高达30%以上,同时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确保了补贴政策安全、高效落实。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及资金下达较晚,补贴系统不能及时启动,影响春季甚至夏季农业生产所需机械购置,导致先买后补现象普遍存在。
二是部分农业机械闲置时存储场所不足,很多机械只能露天存放,导致机械性能大大降低。建议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对农业机械存储场所给与一定的政策优惠,提高机械使用效率。
三是补贴系统中只能统计所有机械的总动力,无法统计报废更新机械的动力。建议在补贴系统“统计”一栏的“条件区”中,加入“是否报废”选项,以便更好的掌握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的情况。
四是建议简化补贴程序。从申请补贴指标、公示、办理指标通知书、购机、核实、建档到资金结算拨付等,大大小小的手续多达十几项,涉及到农民、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农机企业、经销商,有牌证管理的机具还涉及到农机监理部门,农民办理购机补贴手续有的要在上述部门间奔波多次,数天时间才能完成,特别是小型农业机械(价格在1000元以下)补贴资金少,手续繁杂,补贴资金与办理手续成本不相符,影响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建议今后在上级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简化程序,使之更加便捷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