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农机合作社建设用地调研报告

作者:菏泽农机化信息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7日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县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为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解鄄城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用地情况,最近鄄城县农机局抽调人员通过对全县17个乡镇办事处农机服务组织及农机大户的调查走访,对农机合作社的用地情况有了一个全面细致的了解。

  一、农机合作社用地情况

  鄄城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耕地面积105万亩,农机总动力128.5万千瓦。目前,全县已注册农机合作社77个,注册资金总额近亿元,固定资产总值1.46亿元,入社社员2360余户,拥有农机具7大类2430余台(套),合作社占地面积约190余亩,标准化库房面积10510余平方米。这些合作社用地大多是农村荒地、废弃的窑厂和学校、大队院,有很少一部分农机合作社用的地是耕地,从我县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情况看,农机合作社用地也成了难点和热点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机合作社用地日趋紧张。近几年来,随着我县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大型农业机械和新型农机具的数量迅速增长,农业机械的装备更加完善,配置逐步齐全,农机合作社的农业机械存放仓库很难跟上农机具的快速增长,农业机械的存放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农机合作社占地成为当今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是农机合作社用地缺乏相关的扶持政策。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机服务行业的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数量也在迅速增多,但是各级政府对农机合作社用地政策却没有跟上来,不利于农机合作社的发展。

  三是地方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视程度不够。随着国家一些惠农政策的相继出台,农民注册合作社的积极性日益高涨,成立了一大批合作社,他们往往因为合作社用地而犯愁,找地方政府也无济于事,因此,合作社只能是个空架子,不能发挥作用。

  四是农村荒地不能充分利用。现在,农村荒地连片,但这些荒地都是家家户户你一分、我二分组成的。集合起来,充分发挥作用很难,因为,老百姓的意见不会得到统一,由此,这些荒地常年闲置、荒废,不能充分利用。

  三、建议

  一是合理利用废弃砖厂。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土砖瓦窑场的取缔力度,鄄城县目前有很多已经停产砖瓦窑场处于废弃中,一些历史久远的老窑厂,更是一时难以达到复耕的要求。由于原有一些基础设施如:道路、房屋、场地比较齐全,因此此类地发展农机合作社有很大的可行性。

  二是充分利用荒地。目前,鄄城县农村荒地很多,常年处于闲置状态,而对于土地条件要求较低农机合作社来说,这些闲置的荒地就成了很好的选择,该县目前已有多家农机合作社就将社址选在这样的类型土地上。

  三是充分利用已占用土地资源。为了减少对基本农田的占用,农机合作社建设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鄄城县有大部分农机合作社选址在一些大型农机修理厂、工厂、老粮所、供销社、棉厂等场所。目的是提高已有资源的利用率,减少无谓资源的浪费,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

  四是严禁以农机合作社名誉征地而改变征地用途。以农机合作社名誉征地只能用于合作社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出租,农机合作社破产的应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五是依法加强农机合作社用地监管。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农机合作社用地的监管。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用于农机合作社,按非法占用土地进行查处;对于已经建成但尚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农机合作社,要督促合作社在限定期限内补办用地手续,农机合作社拒不办理或不符合审批条件的,按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处理;对借发展农机合作社的名誉搞非法建设的违法行为,必须予以坚决制止和拆除,切实把耕地保护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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