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县:农机合作社“订单作业”情况调研分析

作者:菏泽农机化信息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9日

  在今年“三夏”农机合作社订单作业合同签约过程中,定陶县农机局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督导组,按照岗位责任制目标要求,对“三夏”订单合同签约工作实施区域化管理,工作中,结合近年来农机合作社实施“订单”合同,小麦联合机收、秸秆切碎还田、玉米免耕机械化播种“一条龙”作业服务的先进经验及土地流转、农村劳动力转移、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等,向农民群众进行了认真的讲解和宣传发动,同时印制了10000份明白纸,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定陶县48家农机合作社共签订“三夏”订单作业合同1126份,面积达30万亩。

  通过“订单作业”的实施,不仅达到了节能增效的目的,而且还为外出务工农户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

  一、农机合作社“订单作业”形式。

  农机合作社根据自身机械数量与配比,客观估计作业能力,科学制定作业计划。在计划作业亩数范围内,以低于市场价格近15%的价格与用机户签订季度、一年、二年或三年期作业合同,合同明确规定服务项目与服务标准,对由于天气等客观原因实在不能进行机械作业的,合作社将以退还单项作业费用或延缓服务、下农忙季度补齐的方式给予补偿,用机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预交全部或部分作业费用。

  二、农机合作社“订单作业”优势及风险分析。

  农机合作社与用机户签订的合同作业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这种订单模式不仅降低了用机户的作业投入,又解除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同时,合作社通过收取预交作业费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可减少合作社发展信贷利息投入,有效的解决合作社发展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

  另外,合作社与用机户签订的作业合同金额是严格控制在合作社赔付能力以内的,对用机户来说基本上无风险。合作社每年定期对合作社成员进行严格的操作技术培训,积极吸纳操作水平高、服务质量好的机手以技术入股合作社,增强机手责任心,最大程度地减少合作社运营风险。

    三、存在问题。

  1、天气等客观原因的问题。在小麦收获或玉米收获季节,由于刮风、下雨天气等客观原因,造成小麦或玉米倒伏,会增加农机作业成本,在签订合同时已定好农机作业价格,不能增加,给“订单作业”的农机合作社带来经济损失。

  2、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土地使用权属于一家一户,农户种植的作物不统一,有的农户又对“订单作业”不认可,影响农机合作社的规模农机作业。

  1、加强“订单作业”的宣传指导、现场观摩效益分析、优势比较,提高农户与农机合作社签订作业合同的积极性。

  2、农机合作社要加强对社员及农机手的技术培训,在每年三夏、三秋生产前,做好农机具的维修保养,提高农机作业能力。

  3、扩展“订单作业”服务范围,“订单作业”由单一的机收、机耕、机播服务扩展到供种、施肥、植保、灌溉等服务,利于农机规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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