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农机专业合作社用地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对策

作者:菏泽农机化信息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9日

  近年来,随着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土地流转速度日趋加快,牡丹区农机专业合作社日益发展壮大,总数达到81家。为全面了解全区农机专业合作社用地情况,区农机局对全区20家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全区农机专业合作社用地基本情况

  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牡丹区农机局抢抓机遇,积极引导,本着“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边发展、边规范”的工作思路,建立起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截止目前,全区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已达81家,入社社员达1235户,合作社农机拥有量达2136台,现有合作社占地总面积96432平方米。随着全区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的逐步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用地需求也会逐渐增加。

  二、当前农机专业合作社用地存在的问题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用地紧张。近几年来,随着全区农业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业机械装备不断优化,大型、复式、多功能机械增多,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农业机械存放库房难以适应农机具的快速增长,农业机械的存放问题迫在眉睫。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用地缺乏相关的扶持政策。近年来,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但是各级政府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用地政策却没有明确规定,不利于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三)缺乏农机专业合作社用地规划调研。相关部门在审批农机专业合作社用地之前,没有做好用地的可行性报告,不能科学全面地做用地规划,造成土地资源不能合理利用。

  三、今后农机专业合作社用地方面的建议对策

  (一)单个合作社的合理用地面积。经对本区20余家农机专业合作社用地情况的调查研究,据统计,现有合作社最大需用占地总面积486000平方米,最小需用占地总面积127600平方米,单个合作社的用地面积一般需要3000平方米,最大需用占地面积为6000平方米,最小需用占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

  (二)合理利用废弃砖瓦窑场地。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土砖瓦窑场的取缔力度,全区目前有多处已停产的砖瓦窑场被废弃,周边道路畅通,场地比较宽敞,适宜成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用地。

  (三)充分利用闲置荒碱地。目前在牡丹区农村,仍保留着一些场院及盐碱地,由于这些地势低洼,土地盐碱化程度很高,不利于农作物的生长。随着农业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这些场院基本都处在闲置状态,而农机专业合作社对土地条件要求低,这些闲置的荒碱地将是理想的选择。

  (四)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为了减少对基本农田的占用,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可以整合现有土地资源,选择乡镇农机站、农机修理点、农机销售点、棉花收购点、旧学校等院落。

  (五)制定出台合作社用地扶持政策。建议政府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用地出台相关政策,以利于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征用土地,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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