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农机科技推广工作调研分析

作者:菏泽农机化信息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5日

  做好农机技术推广工作是实现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农业的重要环节,农业新技术、新成果需要通过农机推广转变为生产力,产生极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随着农业产业机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农机化从单一的生产过程机械化向多产业的全程机械化发展,从原来的产中机械化为主,向农业生产的产前和产后更广泛地延伸,传统模式的农机化推广工作在体制、观念、信息等方面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新形势下,需要探索农机推广的新途径,更加有效地推广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才能加快农机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步伐。

  一、问题和现状

  1、基层农机推广组织薄弱。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撤并,与农民和农机手直接接触的乡镇农机推广组织功能基本丧失,农机推广网络出现断层,致使农机推广组织的职能难以正常发挥。目前,曹县各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已全部撤销,合并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的人、财、物全部划归所在乡镇管理,农机推广人员被纳入乡镇统一调配,无法做到专职专用,严重影响了农机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乡镇农机推广人员结构不合理,知识断层、老化现象严重。县农机管理部门无权安排其做具体的农机推广业务,基层农机推广工作很难开展。

  2、运行机制僵化。推广机构的运行机制不活,行政化倾向严重,难以满足农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化技术服务的需要;管理体制不相适应,对农机部门的依赖性较大,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满足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要求;推广工作没有随着农业产业调整而调整,推广观念没有完全转变,没有打破原来的框框。

  3、农机推广内容落后于新形势的要求。 长期以来,农机技术推广工作往往注重产中或产后粗加工机械化,而忽略产后深加工的机械化;只重视粮食作物机械化,而忽视经济作物机械化;只重视农田作业机械化,而忽视农业工程等领域机械化,使得农机推广的产品与需求市场脱节,造成推广部门想推的推不动,农民想要的又没有。

  4、忽视了农民在技术推广中的主体作用。农民既是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最终使用者,也是农机推广者;既是农机技术推广中的受体,也是使用主体。而一些农机推广工作人员恰恰忽视了这一点。在农机技术推广实践中,推广初期农民往往抱着怀疑态度,当农民亲眼看到新机具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作用时,他们才会自觉使用并宣传新技术、新机具。而且,他们对新型农机具的认可程度,往往决定了农机推广的成败。

  5、农机与农艺融合不紧密。 农机技术推广以推广应用新型农机具为主体,但不能独立于农艺而存在。任何农机技术只有与农艺有机结合,才能称得上实用,才能显示其优越性。因此,农机推广部门要和农业、土肥、植保等相关学科的科技人员相互配合,同步推广农艺技术,加强技术指导,使农机与农艺衔接起来,使农机化技术真正发挥高效增产的作用。

  6、随着国家产业扶持政策的调整和机关事业单位缩编、减员、压缩经费等一系改革,农机推广部门经费严重不足,实验样机、示范基地、宣传组织经费难以落实,阻碍了当前农机推广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有利因素

  1、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加强农机推广。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民对农业机械的需求越来越多,农业对农机化的依赖越来越强,加之农机购置补贴的力度越来多大,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和地方政府发展农机化、建设现代农业的积极性,对农机推广工作也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

  2、大量的新型农机具亟待推广转化。 农机化技术创新和示范推广,使农机化科技支撑作用不断增强。许多高科技、精细化、智能化的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应运而生。这些高科技含量的新技术、新机具,需要农机推广部门的试验、鉴定、引进、示范、推广,才能被农民所接受,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3、农机生产企业积极参与推广活动。近年来,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效拉动,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蓬勃兴起,他们要抢占农机产品营销市场,占领和扩大农机市场份额,需要通过农机部门宣传推介,其主动参与农机推广工作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为农机推广工作在市场化服务基础上运作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主要做法

  鉴于上述情况,曹县农机部门借助农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的技术资源,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手的带动优势,通过农机推广部门的积极协调组织,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实现共同搞好农机推广工作的目标。在实际工作中,农机推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当地重点推广的农机化新技术、 新机具种类,申请推广示范项目,选择示范区域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各类农机化现场会、示范会、研讨会,联合生产企业开展技术培训和“三包”服务。

  1、鼓励支持生产企业提供实验机具。让其享受优先进入本县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优先参加新机具宣传示范现场会展示其产品。积极配合农机推广部门做好新技术、新机具的宣传示范和咨询服务,提供示范宣传样机和相关的宣传资料,参加新机具宣传示范现场会。所选企业的产 品鉴定手续齐全,性能质量可靠,适合当地农业生产需要。如在保护性耕作免耕播种机的推广中,曹县农机部门积极协调生产企业提供实验机械,派出技术人员,在农机科技示范园进行实际作业演示,让农民群众看到实际作业情况,亲眼目睹其省工、省力、省肥、省水、增产增收、节本增效、保护环境的事实,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让他们由心有所动转变为付诸行动,收到了良好的推广效果。

  2、协调农机销售企业建立示范基地。让他们享有本县推广机具优先经销、代理权,负责农机化新机具的供应与三包服务,协助推广部门选择现场会地点、参观机手的组织,配合生产企业和推广部门搞好产品宣传。在2013年的玉米联合收获机推广中,曹县农机部门积极协调本县农机经销商做好各自农机产品的推广演示,他们纷纷提前准备,通过租用、承包、流转一定面积的土地,种植春玉米或早熟玉米,作为玉米机收作业示范基地,在大面积的夏玉米收获前,在农机推广部门的指导下,召开不同品牌规格型号玉米收获机现场作业演示会,争相推介自己的玉米收获机产品,全县当年推广玉米联合收获机近400台,不仅解决了农机部门推广经费的不足的问题,而且企业本身也扩大了经营市场,取得了良好的推广效果,实现了农机推广部门和生产经销企业的双赢。

  3、实施“机手带动”战略提高推广效果。在新机具示范过程中,调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农机手的积极性。让他们享有技术培训、三包服务、技术咨询、政策扶持等优先权。能够积极参加农机推广部门组织的各类参观学习活动和农机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工作,协助推广部门取得相关实验数据,发挥其带动作用。近年来,曹县先后组织本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的500 余名农机手参观学习保护性耕作技术。通过这些农机手的积极宣传和实践,带动效果非常明显。实践证明,实施“机手带动”战略,是推广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一条有效途径。

  四、措施和建议

  1、建立和完善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中的农机手, 对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接受能力强,在广大农机使用者中威信高,带动辐射面大,由他们率先使用新机具,宣传推广效果好。农机合作社作为农机推广基层组织的有效延伸,较好地解决了基层农机推广组织断层带来的一些问题,有利于农机推广组织职能的发挥。同时,在试验示范过程中,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农机示范带头户得到重点扶持,形成了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机新技术加快推广应用的良性循环。

  2、打造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参与的农机推广互动平台。由农机部门适时组织举行农机推广活动,增进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手之间的相互交流和沟通,及时发布农机新产品信息,介绍新产品开发研制情况,听取改进意见和建议,了解农业生产市场需求动态,保障了信息传播渠道的畅通,密切了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农机使用者之间的协作关系。有效整合社会农机资源,发挥整体优势,实现农机推广部门、农机生产经营企业、农机使用者的共赢,实现农机推广公益性与市场化运作的有机结合。

  3、加大对农机推广工作的投入。让农机推广部门具备必要的办公场所、试验示范基地和推广服务的手段,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机科技推广的需要,逐步达到推广技术规范化、示范带动基地化、项目实施程序化、推广手段现代化。财政安排农机推广专项经费。 主要用于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和示范,用于农机推广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打造一支专业化、现代化的农机推广队伍,确保农机推广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4、加强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组织建设。要提高对农机技术推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真抓实干,从人财物上给予重视和支持,推进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使基层乡镇尽快设立专门的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归口县级主管部门管理,保证农机推广工作的正常进行。

  5、提升农机技术推广队伍业务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业务素质的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队伍,是当前农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合理配备,强化农机化技术推广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知识更新;加强乡、村两级农机科技队伍的培训工作,有计划的组织学习新型农机知识,熟悉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结构、原理和性能,掌握试验、示范操作、维修保养等技能,以便更好地教授农民、服务农民,促进农机科技的推广应用。

  6、加强农机与农艺的融合。引导农民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化道路,解决大机器与小田块的矛盾。把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与实施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社会服务体系有机结合起来,寻求农机和农艺的最佳融合方式,促进农机技术推广水平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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