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农机维修行业浅析

作者:王丽娟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5日

  农机维修是农业机械“高效、优质、安全、正常”作业的重要保障,搞好农机维修对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切实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具有深刻的意义。近年来,随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和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出台,有力地促进了夏津县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农机装备在保持快速发展的同时,装备结构得到了全面优化,在保持耕作机械和收获机械发展态势不减的前提下,收获机械、畜牧机械、林果业机械、设施农业机械也得到了快速发展。随着夏津县农机保有量逐年增加,特别是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播种机及配套农机具增加迅速,农机经营维修行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当前夏津县农机维修行业现状

  目前,夏津县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呈现出分散和多层次的特点,特别是随着联合收割机、免耕播种机、旋耕机等新型农机的快速增长,现有的维修网点配件商店远远跟不上农业机械发展要求。与此同时,各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农机维修零配件供应、零配件售后服务不到位,跟不上农户的需求。此外,大部分农机维修网点设备简陋,有修理等级证书的修理工少,大量的农机具因得不到正确的维护保养,经常处于带病作业状态,既不安全又降低了机械效益。农机经销商店缺乏服务意识,个别经销商店贪图个人利益,经营的零配件质量不过关,使广大购机户的利益受到很大损失。因此,加强农机维修行业的管理,是摆在夏津县每位农机管理人员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夏津县农机维修行业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非营业性。主要维修“三包”期内的农业机械。这类维修服务属于非营业性,对农机销售点、配件点销售的农业机械无偿或有偿服务为主。

  2、综合性。这类农机维修行业集中到县城。主要上电焊、氧旱为主,附带农机油泵调试、农机维修、汽车维修等专业。

  3、专业性农机维修。这类农机维修集中到乡(村),主要以农业机械专业修理、农机焊接等为经营范围。且管理模式由传统模式管理转为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农机专业维修点维修合格证及铜牌等核发程序有序。

  二、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农机市场管理权限不明确,农机管理部门对农机市场规范建设认识不够,缺乏同工商、质监、劳动等有关部门的协调监管力度。

  2、农机维修工技术水平有待提高。有相当一部分农机修理人员没有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技术水平和文化素质偏低,对维修新技术、新工艺接受能力差,接受渠道也窄。特别是近几年高新农机具的普及使用,对维修技术和维修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农机维修行业低水平的服务质量难以满足服务要求。

  3、农机修网点结构不合理。从夏津县农机维修行业现状来看,三级农机修网点较多,二级农机修网点较少,一级农机修网点更少。大多农机维修网点经营规模较小,每个网点的从业人员一般只有1-2人,规模稍大的能够达到3~4人,基本上是由老板带着自己的亲属干。

  4、对维修行业扶持力度小。对农机维修网点及农机配件经营业主的扶持力度小,对农机维修行业建设方面既没有政策扶持,又没有有效的财政投入,使大量的维修点和配件商店处于自生自灭状态,很难适应当前快速推进的农业机械化发展。

  5、管理部门依法管理不到位。虽然国家出台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农机部门有一定的执法权利,但这些法律法规及规章目前没有得到充分运用,执法力度小,管理工作较为薄弱。农机维修管理工作经费不足,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限制,也无法对维修人员迸行上岗培训和新机具维修培训,合格证换发工作也进展迟缓。一些占地小,人员少,收入低的农机维修网点,不服从农机部门的监督管理,拒绝办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违法经营现象较突出。

  三、建议与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随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全国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特别是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颁发已成为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项目,给农机修配管理工作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好机遇。为此,农机管理部门要抓住机遇,大力宣传农机经营维修市场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加快农机经营维修市场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全县农机化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加强对农机维修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夏津县农机主管部门应该把农机维修人员培训与其他的培训工作同等对待,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部分培训经费,弥补农机管理部门经费不足的困难,减轻学员经济负担;农机维修人员培训应与农机科技进村入户工作结合起来,使农民能就地就近学习农机维修技术知识;农机维修人员培训要把课堂教学与实际操作结合起来,做到边讲解、边示范,学员边听课、边操作,让学员听懂、学会。

  3、支持引导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开展农机维修业务。可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形式,定期从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农机维修网点中选调技术人员到生产企业进行技术培训和技能训练,培育一批高技能农机维修人才。支持引导生产销售企业投入先进技术、资金和设备与农机维修网点联合开展售后服务和零配件销售,优势互补,增强和拓展农机维修网点服务功能和范围。

  4、建立健全投入扶持政策。积极争取财政对维修行业的支持,对符合要求的维修网点给予资金帮助,助推其扩大再生产能力以扩大规模,鼓励高标准、高技术、规范性的网点建设,为大中型农机具特别是高、新农机具修理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解决维修网点修不好、修不了的难题,提高农业机械的技术水平和使用效率,促进新农村建设。

  5、农机局大力支持。充分发挥农机部门的力量,建立健全农机经营、农机维修档案,按规范化管理要求建立标准档案,加强农机市场监督机制,严力打击假昌伪劣商品进入市场。提高维修质量,使农机经营、农机维修管理工作逐步实现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王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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