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加农机购置贴资金结算工作成效显著,结算比例达到65.22%

作者:山东农机化信息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1日

  截至10月25日,菏泽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总量已超过13031万元,全市总体结算比例达到65.22%,相较于9月25日时的26.45%的结算比例,全市补贴资金结算比例较上月增加了38.77个百分点,其中,曹县和东明县资金结算比例均达到了100%,已圆满完成了该县2016年补贴资金结算工作。菏泽市补贴资金结算工作成效如此显著,主要得益于以下四项工作措施:

  一是将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纳入农机化年度考核重点范围。在年终考核时,对结算进度前几名的县区进行奖励加分,并且,还将县区补贴资金结算进度与来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挂钩。

  二是督促各县区尽快整理、报送结算资料。要求各县区农机部门加快收集供货确认表、购机发票等结算资料的速度,在将结算资料整理齐整后,及时报送县区财政部门。

  三是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半月一次把各县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情况通报到各县区,让各县区及时了解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展情况,促使进度慢的县区自我加压,从而加快资金结算进度。

  四是督促县区农机部门向县区政府领导做好汇报,并积极与财政部门搞好协调。督促财政部门对农机部门提出的结算申请及时审核,全力做好资金结算服务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在11月底前能够全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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