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找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符合实际的对策和建议,达到进一步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的目的,近日,齐河县农机局组织人员,就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现状
截止2014年底,全县注册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157个,其中有较完善的运行机制和健全的规章制度、综合效益明显的示范性农机合作社25个。拥有社员1800户,库房3万平米,拥有大型机械2430台,配套机具4549台,流转土地3万亩,服务农户7600户。2014年签订作业合同478份,总收入7900万元。现有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2个,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2个,市级明星合作社5个,市农机局企社共建农机合作社9个。全县农机合作社数量快速增长、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全县农机合作社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制约着农机合作社的更好更快发展。
(一)对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认识不足。有些领导干部对农机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发展农机合作社支持不够到位;有些部门对服务农民、服务农业意识不强,落实政策、法规不够到位;有些合作社社员甚至负责人自身素质不高,经营理念落后,管理运作不规范,对合作社发展方向难以把握;很多农民朋友观念滞后,甚至不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个啥组织,片面认为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政府的事,参与积极性不高。
(二)农机库房建设用地难以解决。农机装备价值高、个头大,需要有大型专用库房存放。农机专业合作社普遍面临的最大困难是机库用地难,大型农机具无处存放,自走式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等大型农机具由于无专用库房存放,常年风吹日晒雨淋,造成老化、损耗严重,影响有效使用。全县注册的农机合作社有院落、有库房、有基础设施的示范性农机合作社只有35个,仅为22%左右。现有的示范性农机合作社多数规模较小,库房建设标准不高,机械和设备配套不全,其它的农机合作社只是形式上成立或在工商部门注册,由于没有场地、没有库房、没有相关配套设施,机具设备无法统一存放,综合服务功能不强,严重制约了农机合作社的发展。
(三)国家政策扶持力度仍显不够。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需要大量的固定资产投入(包括库房建设资金和大中型农机装备及配套设施投入)和经营性流动资金投入,而农业原本是个低收益的行业,合作社成员都是农民,收入偏低,投入普遍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国家投入的扶持资金太少,奖励额度不足以调动农民入社的积极性,金融部门放贷资金额度有限,而且往往周期短、利息高,难以体现金融政策的扶持。
(四)管理机制亟待规范完善。部分农机合作社在章程制定、股金设置、工商登记、财务管理、民主议事、科学决策等方面还不够规范;多数农机合作社组织紧密度不够,多以松散型为主,难以形成统一的经营机制,企业化管理程度较低;片面追求发展数量,忽视建设质量,不少新成立的合作社基础设施简陋,场地狭窄,库房少,面积小,难以经营运作,服务能力低下,不适应规范化建设的要求。
(五)合作社建设人才普遍匮乏。农机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关键靠人才。目前主要缺乏三种人才,一是具有先进管理理念、素质较高、引领发展的带头人。合作社社长多为农机大户、农机经纪人等,虽有一技之长,也有发展农机合作社的热情和激情,但文化水平偏低,个人整体素质不高,缺乏科学引领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和提升农机化发展水平的本领。二是具有较高农机操作、维修技术,符合国家推广农机新技术、新技能的专业人才。随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深入实施,推动了农机装备技术水平的迅速提高,涌现出一大批新型农机户,他们多被吸收加入农机合作社,但他们中普遍存在不懂农机新技术、新技能,不能熟练操作农机装备和维修,盲目经营管理,影响了农机合作社的健康快速发展,亟待加强培训提高。三是缺乏懂经营、会管理、现代企业会计核算业务熟练的财务管理人才等等。
三、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各种会议,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发展、规范农机合作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进一步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
(二)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合力支持农机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近几年中央出台的一号文件,都有促进农机合作社发展的相关内容;国务院也于2010年7月出台了《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其中对农机合作社在财政扶持、金融信贷、税收优惠、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场地、库房等用地)等方面也有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要求;农机化促进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也有相应的保障条款。各级政府及农机、财政、国土、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都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机合作社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相互协作,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共同促进农机合作社的规范快速健康发展。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破解农机合作社发展瓶颈。各级政府要把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措施来抓,整合各项惠农政策,不断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争取财政部门每年拿出专项资金对农机合作社进行扶持和奖励;争取国土部门在用地方面采取积极措施,用足国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农机合作社建设农机停放场(库、棚),同时结合我县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把农机合作社建设用地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予以统筹安排。
(四)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规范化运营水平。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服务和指导,严格按照“五有”标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指导农机合作社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建立科学的组织机构、明晰的产权制度、规范的作业服务制度、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合作社开展订单作业、承包作业、跨区作业,不断扩大合作社的服务规模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逐步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不断增强农机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和发展潜力,进而提高农机合作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加大培训力度,为农机合作社提供高水平的人才队伍。要强化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政策法规水平、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综合管理水平;强化对技术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驾驶操作水平、维修保养水平、故障排除能力及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树立现代企业意识,提高他们的成本核算能力、效益分析水平及积极参与服务合作社发展的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财务管理水平。
(六)突出抓好典型带动,引领农机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要充分发挥示范性农机合作社的典型带动作用,加快合作社发展速度,提高合作社发展质量。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管理科学、运作规范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重点扶持培育,认真总结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多种新闻媒体,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通过典型带动,实现农机专业合作社全面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