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落实“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政策,切实把农机补贴政策落实到农户,近日,高密市农机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补贴政策及系统操作培训。
本次培训解读了农业部、财政部《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2015-2017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2015-2017年潍坊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讲解了今年农机购置补贴的工作纪律、操作流程,重点讲解了今年与往年购机补贴政策变化之处。
一是补贴对象的范围。补贴对象由农民变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是补贴机具的选择。补贴机具由在补贴目录中选择变为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行产的产品,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
三是补贴方式的调整。今年全省由全价购机改为自主购机,由省域内改为全国范围内,也可以选择生产企业直接购机,减少中间环。
四是机具购买的真实性法律责任。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五是经销企业的确定。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农机生产企业应督促补贴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违法违规补贴经销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已列入黑名单和取消补贴资格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经营补贴产品。在机具核实方面,坚持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要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落到实处,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廉洁实施。
通过培训,农机补贴政策工作人员在业务知识上得到了收获,提高了更好地服务于群众的工作效率,切切实实做到为民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