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对一“法”一“条例”贯彻情况的调研报告

作者:汶上县农机局 刘德雨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5月30日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条例》分别与2004年2009年颁布实施以来,依照《促进法》和《条例》赋予的职责,全县农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奋发努力,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紧紧结合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促进法》和《条例》,在农机质量保障、农机推广使用、农机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

  (一)大力宣传《促进法》和《条例》,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依法兴机、依法用机意识。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对《促进法》和《条例》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通过电视、过街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促进法》和《条例》宣传活动。据统计:自2004年以来,发放《促进法》和《条例》宣传材料1.5万余份,出动宣传车50余次,过街条幅75余幅;二是以农机校和农机合作社为阵地,加强对农机手的宣传,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加大对个别违法案件的处理力度,以案释法,收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通过宣传,使全县初步形成了依法兴机、依法用机的良好氛围,《促进法》和《条例》已被广大群众熟知和遵守。

  (二)扶持力度逐年加大,为农机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依照《促进法》和《条例》有关条款之规定,县政府先后出台了《汶上县农业机械维修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做好乡村道路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06年开始每年将农机化发展纳入对乡镇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自2005年始,落实市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资金5686 万元;县政府将扶持农机事业的资金纳入地方预算以来,累计投入县级财政资金545万元。

  (三)积极履行推广使用职责,把《促进法》和《条例》落实到位。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确保对《促进法》和《条例》的贯彻落实,我们先后制定各类规范45个,内容涉及农机监理、管理、推广、培训等农机行政执法的职能性工作。并将有关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服务内容、执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先后向社会公开了《汶上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农机服务承诺》、《汶上县农机局政务公开栏》,接受社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苦练内功。加强政治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组织农机执法人员开展对《促进法》和《条例》内容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在广大执法人员中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意识,着力培养严谨规范的执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促进法》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发展不平衡,突出表现在粮经机械化发展不平衡,关键农机化技术的应用不平衡,如玉米收获技术;二是农机使用率低下,重复购置现象严重;三是农机化技术推广手段单一,影响了农机化新技术与机具推广的进程;四是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水平和档次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促进法》和《条例》赋予的职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做好农机化工作。一是加大《促进法》和《条例》宣传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努力营造农机化发展的良好氛围,加速我县农机化进程。二是合理调整发展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地方特色,逐步形成区域发展优势。继续发展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机械化,提高粮食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三是大力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把玉米、经济作物、蔬菜生产机械化作为推广工作的重点来抓,采取得力措施,不断加大推广力度,出台优惠的扶持政策,加强示范和引导,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的购机积极性。四是依法管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依据《促进法》和《条例》赋予的职能,加强农机销售、维修和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整顿秩序,规范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和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推动我县农机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汶上县农机局 刘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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