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县:土地流转和农机合作社发展调研

作者:武城县农机局 赵长奎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5日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县局对全县农机合作社和合作社内部流转耕地情况进行了调研。期间,县局深入到村、到户数次,召开农机合作社和各镇、街、区农机站长座谈会三次,邀请省、市农机局有关专家进行讲座两次。通过认真的走访和座谈,对农机合作社和合作社内部流转土地的整体情况进行了整理,现总结如下:

  一、发展现状

  随着农业的快速发展和农机的大量应用,农村劳动力逐年减少,农业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农民对耕地的依赖性逐年减弱,农民的身份向现代化的职业农民和名义为农民实为产业工人的两个方向转化,随之农机合作社建设和耕地流转速度和质量迅速加快。

  截至目前,全县农机合作社已达80家,总资产1.08亿元,农机具1735 台套,总动力10.4万千瓦,库房2.4万平,入户社员1000余户,流转土地2.4万亩(因为农机合作社主要以农机社会化服务为主,流转土地面积较少,部分合作社内部耕地仅为成员自有耕地)。其中“五有”农机合作社31家,享受上级各种补助或补贴的合作社4家,即属农机合作社又成立其他合作社的(一处经营悬挂两个或三个合作社牌子,一套班子两个或三个功能的)8家,承担县局农机化新技术推广项目示范基地的47家。

  农机合作社拥有农机作业能力逐步增强,已成为服务农业生产特别是土地承包大户们规范运作的主力军,部分农机合作社参加县农机局组织的“三夏”、“三秋”农机跨区作业,已成为为本县农民创收、叫响武城农机服务品牌的重要载体。今年3月28日,省局韩永平副局长带山东电视台记者专门来武城进行调研,对武城农机局的工作给予了肯定。

  二、发展特点

  (一)、农机合作社法人身份各异

序号

  法人身份

  组织优势

  代表合作社名称

  备注

  1

  多年从事农机事业、当地威信较高的村委会干部

  村、社分离,合署办公,发挥集体优势,便于土地流转。

  建德(鲁权屯漳南镇)、民心(四女寺卧虎庄)农机合作社

  2

  个人农机具较多且组织能力较强的农机大户

  农机作业经验丰富,机具齐全,利于增加经济收入。

  全国农机大户梁朝顺(广运办梁庄),张兴岩(广运办沙中),徐世元(鲁权屯南宋庄)。

  3

  从事农业生产部分环节、具有丰富市场经验的能人

  经济实力雄厚,敢于使用新型农机化技术,科技示范带动性强。

  刘振飞(锦绣川)、牛文志(丰茂)、

  4

  土地承包大户

  自有耕地、机具齐全,辐射带动性强,施用新型农机化技术基础好。

  李庆双(曙光)、鞠桂军、宋兆云。

  (二)、农机服务重点不同

  


  序号

  代表合作社名称

  服务重点

  备注

  1

  联民、金城、惠农

  农机跨区作业、小麦机收

  2

  农机维修

  3

  农机“一条龙”服务

  4

  丰茂、宋兆云

  玉米机播、机械化植保

  5

  锦绣川、宋兆云

  秸秆回收

  6、

  福永(沙中奶牛)

  饲料青储、“一条龙”服务


 

  (三)、农机服务形式不同

  一是正式的土地承包流转。有的成方连片,有的片块分割,根据是否成方连片、水利条件、土壤特性和当地经济状况等因素,价格自200元至1200元不等。二是土地托管。合作社与土地承包者鉴订代耕代管协议,实施“一条龙”机械化作业服务,确定各季节耕、种、管、收的具体机械作业量和相关费用,农田收入仍归农户所有。三是部分或单项农机作业环节服务。农机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协议,只负责农业生产中的耕、种、管、收部分环节,根据作业内容收取作业费用。

  三、发展措施

  农机合作社“三分建,七分管”,注册农机合作社只是在合作社建设上走出第一步,真正管好合作社发挥其最大效益,让农民群众得实惠才是我们的目的。

  (一)、树立规范化建设学习样板。县局下乡对全县合作社进行调研,培养基础较好、发展欲望强烈的合作社典型,根据合作社经营的内容,县局树立了学习的重点合作社和作业重点合作社样板,让榜样起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他们找到自身差距,努力达到“五有”标准。

  (二)、加强合作社的学习培训。一是引导合作社在农闲季节组织社员培训,期间县局派技术人员或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指导,组织合作社之间相互交流建设、经营和管理经验。二是分批次组织合作社骨干会员外地参观学习,使他们及时了解和掌握农机新技术,开拓农机化发展的视野。三是积极争取“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利用国家扶持资金对农机合作社进行免费培训。

  (三)、政策扶持激励引导。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向农机合作社倾斜,凡他们购买的大型农机具列为优先补贴对象之一,确保合作社保有机具结构优化。二是积极争取农机规模化作业项目,促进部分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三是积极争取农机化新技术推广项目,依托农机合作社进行实施,提高他们的作业效率。四是积极争取农机作业(耕地深松)补贴项目,增加他们的作业项目内容,提升自身实力。

  四、作用效果

  合作社建设和耕地流转是新时期农业发展的两个重要因素,二者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二者相互作用、共同发展的同时为新时期农业的发展增添了正能量,这是时事必须,也是时事必然。

  (一)、农机合作社建设加快了耕地流转步伐,促进了耕地流转的健康发展。耕地流转的动力来自承包人的经济效益,对承包人而言另外多承担了流转费用,倒逼承包人降低生产费用。现在劳动力价格不断上涨,农机具的使用效率远远超过手工操作,人员管理的难度远远超过对农机具的管理,唯一的办法就是雇佣大量的农机具,实施机械化作业,农机合作社就成为了流转耕地作业的主力军。同时,农机合作社的加入使耕地承包户腾出更大的精力流转更多的耕地,使流转规模不断扩大。

  (二)、耕地流转为农机合作社建设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就我县的大型机具价格、“三夏” “三秋”时间和机具作业收费价格而言,一台大型农机具(850以上拖拉机、自走式小麦收获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作业面积在500亩以上才能“养”得住,否则,农民购机无任何利润可言。大型机具作业宽幅一般在两米以上,而单片耕地宽度等等不一,如果不进行耕地流转,就会严重影响大型机具的作业效率,个别地块甚至不适宜大型机具作业。而农机合作社的大型机具较多,耕地进行流转才能使耕地单畦宽窄一致、整块成方连片,使大型农机具有用武之地,提高机具利用率,增加农机合作社的收入。

  (三)、耕地流转和农机合作社建设促进了农业甚至社会整体的发展。不管是地多人少的欧、美国家还是人多地少的日、韩国家,现代农业的发展都是以耕地流转和农业生产的互助合作形式出现。耕地流转和农机合作社建设一是使不愿种地或缺少青壮年劳动力的家庭的承包地得到了精耕细作,提高了耕地产出效率;二是在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实现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在家种地的成为了职业农民,出门打工的成为了职业工人,增加了农民收入;三是减轻了各级行政机关管理“最后一公里”的难度。过去农户分散种植品种不统一,管理要面对的是千家万户,现在只需针对数百个耕地流转大户或农业合作社;四是农村劳动力逐渐向城市转移,为社会整体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劳动力,促进了社会整体发展。

  五、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土地流转效益堪忧。

  我县最近两年土地流转价格一般在900元左右。伴随着土地流转势头的加大,今年价格还大有上涨之势。我县小麦亩产量在1000市斤左右,玉米在1100市斤左右,综合农业各种投入亩均纯收入在1000元左右,所有少部分种植经济作物收入可观,但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总体来说土地流转效益很低,并且农业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很大,稍有风不调雨不顺就会严重挫伤种田大户的积极性,土地流转较早的黑龙江省已经出现这种情况。

  建议:一是提高农业投保额度,提高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给承包大户门吃个“定心丸”。二是增加农业投入,如公共投资修田间桥、铺田间路、通田间水等,为农业发展鼓足后劲。三是减少农业支出,争取各种农业补贴,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向扶持方向倾斜。

  (二)、土地流转有待规范。

  农民承包耕地的确权发证工作正在进行。大部分承包的形式要么是种田大户与农户所在村庄(社区)签订集体合同,农户根本没有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合同签订不规范,甚至不到乡镇政府备案;要么是与农户直接签订合同,要么是与农户口头协定,没有顾及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的规定。土地流转价格评估机制欠缺,流转价格等等不一,价格高了从长远角度出发影响流转的深入开展,价格低了影响农民的切身利益。

  建议:一是加强合作社建设和耕地流转的宣传力度,让农民及时掌握农业发展的形势和上级有政策,既让农民了解耕地流转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能带来的好处,又让农民和流转大户知道所签订流转协议的严肃性。二是建立耕地流转服务平台,指导流转操作,交流流转信息,拓展流转范围,平衡流转价格,互通流转经验与教训,为相关行政机关提供一手流转管理资料。

  (三)、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亟待解决。

  农业合作社分粮棉种植的、蔬菜种植的、果树种植的、家禽养殖的、农机服务的、生资经销的等等,他们的基本建设所需条件是不一样的。具体到农机合作社来讲,主要是社员的培训和库房建设问题,而库房建设的关键是建设用地问题。80家农机合作社大部分是租赁合作社场地,居无定所,严重影响到合作社的发展。例如锦绣川农机合作社,原在董王庄村一粮所院内,后因该院拍卖,合作社不得不搬迁到李邦彦村,车库重新拆装,玉米扒皮、脱粒设备至今无法安装。而有的合作社只能集中农田作业、机具分散存放,无机具维修、油料存放和粮食晾晒场地。

  建议:一是政府出面协调合作社分属的各个管理部门,如农业局、农经局、农机局、县社等等,将各管理部门的有效资源充分协调共用。二是相关部门针对不同性质的合作社在不违反上级政策的前提下出台扶持政策,对农机合作社来讲就是建设用地问题。破解规范化建设的瓶颈,提高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的能力,促进耕地流转发展,建设现代农业。   (武城县农机局   赵长奎)

新闻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