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各级政府部门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不断增强,定陶县农机合作社建设得到迅速发展,农机合作社已逐渐成为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中坚力量,为推进全县农机化事业的转型跨越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了解我县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研究今后的工作思路和措施,近日,定陶县农机局组织人员对全县农机合作社发展状况进行了摸底调查。
一、定陶县农机合作社建设的基本情况
定陶县辖10个乡镇、2个办事处,现有耕地面积76万亩,农作物种植以小麦、玉米为主,常年种植小麦73万亩、种植玉米68万亩。截止目前,全县共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46个,覆盖全县12个乡镇办事处,平均每乡镇合作社数量达到3.8个,入社社员503户,合作社拥有大中型拖拉机251台,联合收获机械329台,配套农机具571台套,合作社资产总额达到4370万元,其中省级示范性农机合作社4个,市级示范性农机合作社7个。
二、定陶县农机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及运行情况
(一)组织结构:经调查,达到省市示范社标准的沃田、农垦等7个合作社内部机构健全,运营良好,“三会”建立及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程序履行良好。
(二)创办形式:从目前该县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主体看,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大户联合性合作社29个,农机大户以机具、资金投资等方式入社,实行机具统一管理,资金统一运作,作业统一组织;二是能人带动型合作社12个;三是由乡村集体作业组织改制型合作社2个;四是龙头企业领办型合作3个。
(三)合作方式:调查发现,合作社主要以劳动资本合作型为主,以农机合作与土地经营结合型为辅的合作方式。
(四)服务模式:从事跨区作业的合作社31个,从事订单作业的合作社26个,从事农田托管的合作社7个,从事土地经营的合作社10个。
(五)效益情况:2013年合作社作业服务总面积65万亩,其中,跨区作业面积20万亩,订单作业面积28万亩,土地托管作业面积4万亩,土地流转面积2万亩,全年服务总收入达3900余万元。
三、农机合作社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管理程度较低,社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大部分农机专业合作社正处起步发展阶段,社员大多都是农民,管理上仍然是松散型管理,缺乏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和运作经营理念,个别合作社小成即满、小富即安,缺乏长远的发展规划,严重制约了合作社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实力还不够,多数规模小,合作水平低,带动能力弱,整体水平还不高,影响力还不大。一些农户怕担风险,对加入合作组织持观望态度。因此农机合作组织数量不多,对农业的辐射作用还比较弱。
(三)土地分散,一家一户经营土地,地块过于零碎,种植品种、收割期不同,不便于规模化作业。特别是玉米联合收获、小麦免耕播种等保护性耕作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由于作业效率低、作业地块小、农民认识程度低,机械的利用率低,机手作业收入少。这从根本上制约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四)合作社发展不平衡。各合作社在机械数量、服务功能、场地建设满足情况、作业项目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
(五)地方政府投入不足。农机专业合作社投资规模大,需自筹资金多,场库棚建设和生产流动资金缺口大,从发展情况和意愿调查结果来看,合作社资金缺乏后主要解决办法是是向亲戚朋友借,贷款难度大,发展空间不足。加之,目前绝大多数村级经济薄弱,集体财力匮乏,乡镇(街道)等地方政府没有相应配套资金扶持和贷款优惠政策,影响农机专业合作社高标准、高质量的建设。
四、几点建议
(一)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合作社管理、培训、安全教育、作业质量、机具维修保养等规章制度,形成有岗位就有责任、有作业场所就有管理制度的产权明晰、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体系。
(二)加大扶持,促进农机合作社的发展。通过资金扶持和项目带动等有效手段,加大培育和扶持的力度,扩大合作社的实力和规模,促进农机合作社积极、稳妥、有序、健康的发展。根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要求。一是政府部门要在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车库、维修车间、办公场所等建设用地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所需土地按照设施农业用地征用;二是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农机专业合作社从事的农田作业、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副产品初加工和科技推广项目,在资金上进行重点扶持,对规模较大、跨区域联合、带动农户较多、运行较规范、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农机合作社,给予重点扶持和奖励;三是金融部门要在农机合作社建社方面,出台优惠信贷政策,为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便利。
(三)推进区域化、规模化种植,制定鼓励土地流转的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业规模。对玉米联合收获、小麦免耕播种等难以推广应用的机械作业,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推行作业补贴政策。
(四)做好长远规划,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按照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坚持质、量并重,帮助合作社科学制定建设规划、管理章程、财务制度和作业标准等,做好农机具的选型配套,增加服务项目,扩展服务内容,增强农机合作社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