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县:关于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情况的调研报告

作者:德州农机化信息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6日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武城全面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和省市农机局的有关政策和要求,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各项规定,精心组织、规范实施、阳光操作。2013年,全县共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30万元(现已全部落实到位)。共补贴各类农机具535台,其中收获机械266台、大中型拖拉机162台、免耕深松播种机械41台、其他机械66台,受益户数达410户,拉动社会投资4000多万元,推动了全县农机化快速、全面、科学发展。

    一、农机购置补贴开展情况

    今年我县不断强化措施、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为落实好农机补贴政策提供了制度和工作保障。

    1、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分管县领导多次出席全县农机补贴等工作会议,对补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指导性意见。为落实工作职责,我县完善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承诺责任书》,落实了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了补贴工作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有人管、有人抓。

    2、做好宣传发动,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为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及时制定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通过召开乡镇农机站长会议、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宣传材料、电视台循环播放《农机补贴公告》等多种途径,及时、广泛、深入的宣传补贴工作的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动态信息等,使农机补贴政策深入到农村千家万户。

    3、加强监管,规范秩序。为全面落实农业部关于农机购置补贴“三个禁止”、“八个不得”的要求,加强对每个工作环节的监管。我们认真组织开展补贴机具的验收核查,全县电话回访率达到100%,目前,县局分成3个组开展逐户检查,逐台登记建档以及机具情况。切实杜绝机具出现违规购买行为。同时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管,做好补贴机具的价格质量和售后服务监管,使农民合法利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4、信息公开,政策透明。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做到信息公开、政策透明,阳光操作,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存在问题

    1、供需矛盾突出,补贴资金缺口较大,难以全部满足用户购机需求。我县作为一个农业大县,对大型农机具的购机需求非常高,1030万元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足以满足农民需求,供需矛盾突出,缺口接近1200万。

    2、工作经费不足。推广先进实用农机具,补贴机具的核查、监督发货、售后服务等各个方面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核查一部机具,有事要跑几趟,需要大量的工作经费,但由于我县财政困难,缺乏配套的工作经费。

    3、操作环节多、链条长、涉及面大。农民购买农机具要经历多道手续,从报名到供货群众往返花费误工多,特别是购买的小型农机具,补贴金额少,和购买大型农机具办理手续一样繁琐,有的农民嫌费事干脆不办补贴,直接影响农民购机的积极性。

    4、部分机械生产厂家售后服务不够到位。有一部分生产厂家在县内设立的代理机构“三包”维修服务力量不足,在“三夏”、“三秋”农忙季节,若机具有损坏需维修或更换配件,由于维修人员少,机具无法及时得到技术,从而影响农时,错过最佳时机,影响农机手收入。
夏津县5、经销企业存在提前发机问题。提前发机就是经销企业在还未取得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前,提前把机具发放到农户手中,严重扰乱了购机补贴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可能导致经销企业和农户间的利益纠纷。经销企业提前发机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经销企业间相互竞争,为了抢占市场;二是购机补贴实施与农忙季节重叠,农民为抢在农忙前作业主动要求经销企业提前发机。

    三、措施和建议

  1、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的力度。建议继续加大对农机化事业的扶持力度,适当增加对武城县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数额,使更多农民能够享受到补贴。

  2、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农机购置补贴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在各个环节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才能落实好政策,为把这个好事办好,建议在专项资金中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

  3、做好农机三包服务工作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三包服务的监管,督促生产企业和供货点提高三包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使农民购机放心,用机舒心,消除农机户的后顾之忧。

   4、建议上级农机主管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给县(区)制定补贴重点机具的权力。考虑到各县经济发展水平、支柱产业发展不尽相同的现状,省市农机主管部门可适当给基层放权,由各县(区)制定本辖区补贴机具目录,确定本地的重点补贴机具,最大限度地发挥补贴机具对农业机械化的促进作用。

  5、加强对农机经销单位的监管。设立考核办法,以制度约束督促经销单位守法经营,做好售后、技术指导维修服务。对于服务不到位,农民投诉多的经销机构加强督促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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