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对2016年度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进行考核评价的通知

作者: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9日

鲁农机科函字[2016]34号

有关市、县(市、区)农机局(办):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6〕21号)和《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拟于2017年1月上旬对2016年度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考核评价材料

  项目考核评价材料包括项目总结报告、有关支撑证明材料和汇报演示文稿。

  (一)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任务完成基本情况、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有条件的要出具资金使用审计报告)、项目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创新点、项目主要做法及措施、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二)项目支撑证明材料。项目证明材料与总结报告按照附件2要求,胶订成册(共15份)。

  (三)项目实施情况汇报演示文稿(PPT),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二、项目考核评价

  (一)项目考核评价形式与标准。项目考核评价采取专家会议集中考核方式进行。省局组织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审查总结材料等形式,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的内容及标准见《2016年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单位考核评价表》(附件3)。

  (二)考核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根据专家组评分情况,对项目进行排名,其中,优秀单位不超过25%,得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

  三、参加人员

  各项目县负责人1-2名。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对所属项目县有关总结材料认真进行审核把关,并于12月30日前将本市项目县相关材料电子版和参加人员回执表发至省农机局科技处(kjcsdnj@163.com)和省农机推广站(sdnjtg406@163.com)。

  (二)考核评价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月6日,1月5号下午报到。

  地点:济南军区第二招待所(济南市解放路30号,电话:0531-89262266)。

  (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含考核评价专家费)。

  (四)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机局科技处:赵 海    电话0531-83199630

  省农机推广站:  胡文芳    电话0531-83177695

  附件.doc:

  1、参加考核评价项目县名单

  2、项目考核评价材料格式及要求

  3、2016年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考核评价表

  4、参加考核评价人员回执表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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