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四书”制度打造新泰市农机“阳光”补贴

作者: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8日

  新泰市农机局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积极探索、创新补贴管理模式,实施了行之有效的廉政“四书”制度,对农机购置补贴各环节进行了有效监管,使农机补贴工作更加透明、公正、阳光。

  一是廉政承诺书。新泰市农机管理部门、生产企业、经销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向主管单位或社会公开做出服务、廉政方面的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廉政责任书。新泰市农机局与乡镇、街道农机站、生产企业、经销商、农机购置补贴操作人员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任务和应落实承担的责任,确定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

  三是廉政通知书。新泰市农机局向各乡镇、街道农机站、生产企业、经销商等发送廉政通知书,将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反腐倡廉工作主要任务、具体要求逐一通知。日常工作可根据需要随时就反腐倡廉专项工作、重要事项向有单位和企业发送通知书,不断强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四是廉政建议书。新泰市农机局对日常检查、征求意见和需要提醒、责令整改、责任追究的相关事项,向有关单位、企业发送廉政建议书,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新泰市农机局 苏 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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