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2016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工作基本完成

作者:山东农机化信息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5日

  截至8月23日,全市补贴资金已落实15919.09万元,占补贴第一批补贴资金总量的98.27%,已基本完成全市2016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工作。补贴资金能迅速落实主要得益于以下工作措施:

  一、积极做好补贴信息公开工作

  1、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市县两级农机部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积极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让普通百姓及时了解到农机补贴的信息。市农机局还通过做客市长热线、行风热线等专题节目对农民朋友提出的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

  2、完善农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市和各县区农机局均在本级农机化信息网上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及及上年度补贴农户信息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让农民及时掌握补贴信息。

  3、利用各级政务公开栏进行宣传。各县区农机局、各乡镇(办事处)、村委会均在各自的政务公告栏或者宣传栏张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报名办法及操作流程等补贴资料,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二、确保补贴政策咨询受理电话准确畅通

  补贴政策咨询受理联系电话是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是宣传政策、服务农民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力度,服务农民,采取定期统计更新、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受理电话准确、畅通。

  三、强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督导

  为严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确保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高效、规范、廉洁、安全实施,在补贴系统开通后的集中报名期间,对县区农机购置补贴报名申请环节的工作纪律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的内容主要包括:不准给经销商分配资金,确保补贴公开、公平、公正;一律不准收取服务费,私设小金库,个人不准收取任何好处费;不准经销商代办农机购置补贴手续,诱导农民购机;不准指定经销商和补贴产品品牌。

  四、严格执行补贴资金落实定期通报制度

  为督促各县区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进度,2016年,市局从7月下旬开始,每半月一次,对各县区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全市通报。通报文件的定期下发,让各县区及时了解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及结算进展情况,促使进度慢的县区自我加压,从而加快补贴资金使用及结算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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