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四项措施加快农机合作社建设步伐

作者:郓城县农机局 宋春华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1日

  为全面提高农机生产服务的组织化、社会化程度,为农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及时、优质的农机服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郓城县四项举措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步伐。

  一是强化机制建设。从每个合作社成立之初,县农机部门就加强业务指导,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从章程制定、工商登记到最后召开成立会议,都派专人跟踪负责积极指导。同时按照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的“五有”标准,加强规范化建设指导。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向农机合作社倾斜,有购就补,应补尽补;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对符合建设标准的农机合作社,争取国家、省、县财政扶持资金用于场院、机库棚建设,购置维修设备等;支持农机合作社参加各种农业生产发展和建设项目,多渠道为农机合作社创收;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投资农机合作社。逐步建立起国家扶持、群众自筹、集体入股、银行贷款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三是强化指导服务。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解决工商登记、建设用地、税收、资金、油料供应、维修服务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供市场分析、政策动向、农机作业需求、油料供应、维修服务等重要即时服务;做好维权服务,维护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合法权益,通过阳光工程农机培训等途径,培养农机专业合作社专门人才,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法人代表和财会人员、维修人员和高级操作工等业务骨干培训,全面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

  四是强化示范引领。加快提升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积极落实省市县对农机合作社的奖扶政策,坚持扶大扶优扶强原则,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依法登记注册、组织运行规范、安全生产程度高、作业面积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机合作社进行奖励扶持,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典型农机合作社,采取组织参观学习、经验交流、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先进经验,推动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郓城县农机局 宋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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