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机局(办)、财政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区)农机局(办)、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统一部署,根据省政府批复的《山东省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鲁政字〔2015〕249号)具体要求,确定从2017年起,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现代农机化转型升级推进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施现代农机化转型升级推进工程,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进一步提高我省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和农业机械化发展质量效益为中心,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全面发展的原则,着力示范推广和转化应用先进适用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不断提升发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突破发展大宗优势经济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引领推动我省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现代高端转变,打造山东农机化发展升级版,为加快“四化”同步发展步伐、率先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成一批技术水平高、示范带动能力强、可看可学可推广的现代农机化发展示范区(基地),试验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并形成与之配套的技术路线和操作规范,示范推广一批先进高效的农机化生产机具技术,助推农机化整体发展水平和实力在全国进一步保持领先地位。
二、实施内容
现代农机化转型升级推进工程建设内容根据农机化发展规划,每年进行适当调整。2017年以示范推广经济作物机械化技术为主,兼顾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技术,重点组织实施花生、棉花、马铃薯、大蒜、茶叶和玉米等6大类作物生产全程及重点环节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具体项目内容为:
(一)花生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建立不少于5000亩的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区,在推进耕整地、种、管、收等全程机械化技术的基础上,重点示范推广多行高效多功能播种和联合收获技术,适宜区域可试验应用两段式(挖掘铺放、捡拾摘果)收获技术。
(二)棉花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建立棉花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技术示范区,推进耕整地、种植、田间管理等生产环节机械化技术提升,在鲁东北棉区重点示范推广机采棉规范化播种和机械采收技术,示范区面积不少于5000亩;鲁西北、鲁西南棉区重点示范推广机采棉规范化播种技术,示范区面积不少于2000亩。
(三)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建立不少于3000亩的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区,在推进耕整地、种、管、收等全程机械化技术的基础上,重点示范推广种植、喷滴灌水肥一体化机械化技术。
(四)大蒜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建立不少于1000亩的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区,在示范推广机械挖掘,巩固提高机械化收获水平的基础上,重点试验应用大蒜机艺融合种植机械化技术及喷滴灌水肥一体化机械化技术。
(五)茶叶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建立不少于1000亩的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区,在茶叶产区全面推广普及茶叶耕整地、植保、中耕除草机械化技术的同时,重点推广修剪采摘、喷滴灌水肥一体化机械化技术,推进茶叶加工机械向高效智能、节本增效转型升级,探索推广茶叶采摘、加工不落地机械化生产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
(六)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建立不少于3000亩的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区,在推进耕整地、种、管、收等全程机械化技术的基础上,重点试验应用玉米籽粒收获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烘干机械化技术。
三、资金用向
现代农机化转型升级推进工程项目资金可用于以下方面:
(一)作业补助:主要包括与项目实施直接相关的机械作业补助和试验损失补偿等费用。
(二)技术指导:主要包括支付给技术依托单位或协作单位的试验测试、技术路线制定和技术论证、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示范演示等服务费用。
(三)劳务及租赁: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发生的人工劳务和土地、机具设备租赁等费用。
(四)其他: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备损耗、燃料、资料购置与印制等直接费用以及项目绩效评价等费用。
四、项目申报
现代农机化转型升级推进工程项目实行差额申报、竞争立项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县级农机部门,并应满足以下条件:
1、领导班子重视项目实施工作,开展农机化示范推广工作积极性高。
2、具有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技术力量和仪器设备。
3、项目实施地区的相关作物生产发展基础好,在当地农产品生产中地位突出,并处于全省优势位置,农民对机械化作业认可程度高。
4、具有项目实施方面的基础和相关经验。
近两年农机化工作中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和农机化项目实施工作不力、没有通过考核评价或者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县(市、区)不得申报。
(二)申报数额
各市可结合自身优势,按照申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申报。每个项目可申报30-50万补助资金。各市具体申报计划(包含省财政直管县)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有关市农机、财政部门要严格依照项目申报条件,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认真选择推荐项目申报单位,并请以市为单位,于12月23日前将项目推荐文件、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文本材料一式六份,报送省农机局(文本格式见附件2),其中粮食作物项目材料报送省农机局管理处,经济作物项目材料报送省农机局科技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集中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项目取得实效。各级农机部门要以项目实施为契机,因地制宜地加强农机化示范区(基地)建设,着力做好农机化新机具的引进选型、试验示范和推广普及工作,注重农机农艺技术融合研究,加快推动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与机具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整体水平。
(二)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现代农机化转型升级推进工程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省农机局与项目承担单位之间、项目承担单位与技术依托单位及协作单位之间要签订合同,按照合同要求编制具体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规范运作,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及时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实施单位要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逐级拨付。
(三)注重强化工作协作。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在充分依靠自身力量的基础上,立足项目需要,自主选择技术依托单位和协作单位,积极开展工作合作,技术依托单位应是省级农机化技术单位。要注重发挥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在项目实施中的重要作用,凡是申报2017年度项目的单位,项目实施一般都要采取合作社+示范区(基地)的模式,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应有的成效。
(四)严格项目申报、验收和绩效考核。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要对推荐上报的项目严格审核把关,并对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负责。项目申报书要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编制,重点突出项目实施主要任务、申报主体与条件、资金使用范围等,并与申报指南提出的要求相吻合。对申报资质不符、申报材料不完整、证明材料不全的项目,省里将不予安排。要加强项目绩效考核,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将按规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和集中绩效考核,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取消以后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人:郑继超:省农机局计财处,联系电话:0531-83199607,电子信箱:jcc9638@163.com
范 岑:省财政厅农业处,联系电话:0531-82669783
附件:
1、2017年山东省现代农机化转型升级推进工程项目.xls.xls
2、2017年山东省现代农机化转型升级推进工程项目申报书.doc.doc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山东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