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沂水县农机局结合农机合作社调研,大力宣传农机法规,落实《临沂市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加强督导合作社安全生产自查,引导合作社做好全县农机示范带头工作。
一是重点梳理,明确目标。深入各农机合作社,明确安全生产法赋予合作社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长期自查自纠体系,确保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突击检查,落实整改。对各合作社证件、档案、制度逐一核实,对所辖农机进行检验,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合作社及时梳理,消除隐患,制定相应措施并限期整改。
三是落实制度,强化联动。要求各合作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等制度及各类农机安全操作规程,提高服务水平,严防安全事故,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建立长效自查自纠体系,加强与县乡农机部门和其他合作社的联系,完善农机安全网络,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