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农机局:严抓深松作业主体准入和审批环节

作者: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5日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的安排,德州市2016年共确定8个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试点县,承担47万亩深松任务,资金共计1880万元。实施深松作业补助政策性强,廉政风险度高。完善监督机制,搞好重点环节的防控管理,严防发生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是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试点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德州市农机局在认真学习研究省局《2016年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政策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近两年的实施经验,将深松作业主体的严格准入和审批作为重点环节来抓,从源头上做好确定深松作业主体这一环节的防控管理,保证深松作业主体的确定过程公平公正,同时杜绝一切深松作业任务转包或分包行为。

  今年德州市在确定作业主体上实行报批制。试点县在确定了作业主体(包括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后,要将作业任务分配标准、作业主体拥有作业机械的详细情况(包括动力大小.机车牌号.配套机具型号.铲别.铲间距.凿形铲铲宽)、当年分配作业任务总数上报市农机局。市农机局深松作业补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农机安全监理站提供的数据信息,对确定作业主体、分配作业任务的公平与合理性进行审核。试点县需待市里正式批复后,方可与作业主体签订作业合同。

  对于不在合作社或合作社理事长名下的作业机械原则上不予认同。对于确实自愿加入合作社的机手,必须提交该机手作为合作社社员的原始证明、机手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拖拉机动力、机车号牌、配套机具型号、个人申请书,市局要逐一核实。

  在作业主体的选择上,要由深松作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合作社或机手的作业能力确定作业主体,不得将作业任务分配给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然后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自行选择作业主体。坚决杜绝转包或分包作业合同。(德州市农机局  邱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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