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农机局按照全市小麦秸秆切碎还田和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和《2016年临沂市小麦(玉米)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意见》的申报要求及《2016年费县小麦(玉米)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实施规定,采取“政府推动,农机主抓,多点示范,农户参与”的模式,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积极推动全县小麦、玉米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项目实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大组织实施力度。
一是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县农机部门联合县财政部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成立费县小麦(玉米)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补助项目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机局和县财政局及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加大了行政推动力度,增强了各乡镇政府参与、抓好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明确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由县政府牵头,将各项保护性耕作推广的任务目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政府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及验收工作,并由各乡镇(街道)抽出专门人员协同村两委成员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和验收作业情况,确保作业有序,保质保量。各农机专业合作社申报的材料,先由乡镇(街道)进行初审,验收合格后盖章,然后上报县农机局。县农机局和县财政局按照作业实施面积进行电话抽查和入户调查,核定项目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依据验收结果,由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给承担作业项目的合作社。
二、强化宣传培训,加大推广示范力度。
一是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的实施主体作用,加强免耕播种技术的宣传和培训,成立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补助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全力开展技术培训、宣传指导工作,提高小麦(玉米)秸秆切碎还田技术的普及率,调动农民接受新技术、使用新机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注重与农机合作社对接,通过召开现场会示范等途径,以点带面,把机械化还田及保护性耕作的好处向农民进行直接讲解,使广大农户接受新技术、使用新机具的意识逐步提高,改变广大农民群众旧的种养模式,培养现代耕作习惯。2016年6月12日,在梁邱镇召开了小麦秸秆切碎还田现场演示会,向农户展示小麦秸秆切碎还田作业及土地深松作业。9月18日,在梁邱镇关阳司召开了保护性耕作暨玉米切碎还田现场演示会。三是探索实行农机、农艺专家帮扶制,组织有关农机与农艺人员进驻项目示范区,蹲点指导,为承担项目的农机合作社提供全程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积极探索适合本区的免耕播种模式,确保农机与农艺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落实配套资金,加大项目实施动力。
一是落实购机补贴促推广。重点加大了小麦免耕播种机、深松机、还田机及植保机械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将补贴资金向重点保护性耕作机械倾斜,发挥农机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提高农民购买新机具的积极性。二是争取县级补助促推广。为推动项目实施,调动各方实施保护性耕作的积极性,县农机局经过向县政府汇报、申请,县政府指定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的方式对实施秸秆切碎还田的农机合作社进行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10元/亩。
四、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一是及时召开合作社理事长会议。每年夏秋两季,县农机局专门召开农机合作社理事长会议,向他们适时传达上级的文件精神、具体要求和作业标准,并与承担项目实施的农机合作社签订了《小麦秸秆切碎还田责任书》,要求严格按照作业标准进行小麦秸秆切碎还田作业。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机合作社的建设,加强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机合作社严格按照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和机械化作业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作业。发挥好合作社在提高农机作业质量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带领其他农机手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规范作业,全面提高农机作业规模化水平;并推行订单作业、合同作业、承包作业,积极组织好农机规模化作业,提高农机作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