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农机局六大工程半年度巡礼(一)

作者: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0日

  农业机械装备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资源有效利用、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不可或缺工具。今年上半年,市农机局紧紧围绕枣庄市现代农业建设,规范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断推进全市农机装备由低档向中高档升级换代。上半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达到7000万元,已补贴新增各类农机具4000余台,在政策的带动下,现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364万千瓦,比去年底增加3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达3.6万台,其中100马力以上的2600台,占比进一步提升;联合收获机总量达到1.1万台,其中322台;拥有各类配套农具11万台,其中小麦、玉米精量播种机7970台。

  一是坚持补短板、补重点。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2015-2017年枣庄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明确了各区(市)补贴资金规模确定方法、补贴机具种类、重点及补贴标准。在落实今年第一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过程中,根据我市农业生产和农机化发展实际,坚持补短板、补重点,科学合理地划分敞开补贴机具、重点补贴机具和其他机具的补贴先后顺序,推动了全市农机装备数量稳步提升。

  二是积极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滕州市、薛城区、台儿庄区严格按照机械报废范围、条件及补贴标准的规定,严把报废申请、注销登记、回收拆解、申请更新和兑现补贴关,对农户申请机械报废的优先享受购机补贴政策,将报废更新与购机补贴同步推进。全市已经报废各类作业机械952台,更新拖拉机622台,联合收获机330台,老旧农机具的淘汰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水平。

  三是严格监管提高实施成效。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层层了签订承诺责任书,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农机部门按照“一个环节不少、一个程序不缺、一项纪律不突破”的原则,严格执行“定额+比例控制”的方式确定补贴标准,维护了政策实施的严肃性;开辟网络、媒体、村级公开栏等多个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公开确定补贴对象,维护了政策的公开公平性,确保了政策资金惠及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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