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农机局用制度护佑农机补贴健康运行

作者: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8日

  沂水县农机局的农机补贴工作目前已经顺利接近尾声,回顾近半年来的工作,制度化的保障在其中起到了根本性的作用。

  一是完善三级审核制度。即严格按照“自下而上、三级审核”管理(村级初查、农机区域站复查、县级部门联合抽查)要求,做好补贴机具的“三见一查”(见人、见机、见票、查参数配置)工作,区域站采取交叉复核机具,逐级申报、逐级公示、逐级审核补贴机具的销售情况,确保购机农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是建立台帐管理制度。在过去的基础上,该们要求县内所有销售补贴机具的经销商,在销售农机补贴产品过程中,建立补贴机具台帐管理制度,即《维修登记台帐》、《销售登记台帐》,日常检查发现未按要求建立台帐、未按《台帐》登记事项进行登记的,按有经销商管理办法的政策规定纳入“黑名单”。

  三是实行实名核查制度。规定每一台补贴机具都做到实地上门入户核机,每个乡镇、片区设一名主核人员,在农补信息系统对主核人员授权,实名操作,主核人员对补贴机具的信息、参数负全责,责任落实到个人,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核查、谁负责”的实名核查制度。

  四是实行一站式服务制。为方便老百姓办事,该局抽调专门相关人员集中办公,让农户从申请农机购置指标确认书到后续的所有审批公示,都可做到一站式办理,极大的方便了农户。

  五是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在实施购机补贴过程中,凡被复核、联合抽查出核查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等问题,按照处罚标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3台次以内每台次罚款500元,3台以上(含3台)在每台次罚款500元的基础上,取消全年奖金及福利待遇,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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