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农机合作社规模经营调研分析

作者:李连东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03月31日

  近几年来,曹县农机局始终把农机合作社农田托管、土地流转作为推进农机规模化、产业化、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内容来抓,动员和鼓励合作社与农民签订合同或协议,揽下作业地块,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农田托管,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同时积极指导农机合作社开展多种经营,做大做强,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积极购置各类新机械,满足流转土地农作物全程机械作业需要。截止目前,曹县172个农机专业合作社中,共接受农田托管35万亩、土地流转面积15万亩,农田托管和土地流转面积均创历史新高。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及农田托管服务,逐步推进了土地规模化种植和集约化经营,在提高农机化水平的同时增加了收入,不仅解决了农村劳动力不足问题,而且提高了生产组织化程度,推动了农业技术集成应用、农业节本增效和土地规模经营。

  一、曹县农机合作社土地流转及农田托管的基本形式

  1、转包。即合作社从土地承包者手中转包土地使用权。具体做法是,协商原土地承包户,确定双方认可的转包方式、确定转包起止时间、转包费额度及付费方式,最后双方鉴订转包合同。像银香伟业农机合作社,集种植、养殖和深加工与销售为一体,在梁堤头镇、阎店楼镇、倪集镇、磐石街道办事处等乡镇流转大面积土地,购置多台大中型农机具,为自己的绿色种植和绿色养殖提供服务。故道农机合作社依托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资金优势,在朱洪庙黄河故道区域流转10000亩土地,实行耕种管机械化一条龙作业,进行常年有机芦笋种植。

  2、入股合作。指农机合作社成员把土地按使用年限折合资金,以股份的纳入合作社的使用管理,年底分红。在曹县,农机合作社以这种形式流转的土地占五分之一左右,如奔腾农机合作社、石山农机合作社等。

  3、租赁。土地租赁指三年以内短期租用土地,以粮食或者现金的方式支付租金。如孙老家镇东明农机合作社以租赁的形式流转了500亩土地,建立了乡级保护性耕作示范园。腾达农机合作社租赁200亩耕地,种植春玉米和早熟玉米,召开玉米机收现场会,推介自己经销的玉米联合收获机。

  4、代耕代管。即合作社与土地承包者鉴订代耕代管协议,确定各季节耕、种、管、收的具体机械作业量和相关费用,双方保证履行各自义务。苏集镇的万合农机合作社,托管近2000亩土地,从事芦笋种植业,拥有多台大型拖拉机、芦笋封垄机等,提供土地耕翻、芦笋封垄、芦笋植保管理等农机作业服务。曹县诚达农机合作社流转5000亩土地,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和机械化作业“一条龙”服务,并负责回收粮食,2014年承担了省《玉米换控释肥“种肥同播”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

  5、单季托管。即农户将玉米耕、种、管、收托管给农机合作社,或者将小麦耕、种、管、收单季托管给农机合作社,由合作社负责耕、种、管、收“一条龙”机械化作业服务。如古营集镇恒丰源农机合作社社长李宪青,多年从事小麦良种繁育工作,流转3万亩土地作为小麦良种繁育基地,产量可提高15%以上,涉及面积大、农户多,购置多台保护性耕作机械,2014年承担了市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项目,2015年将对3万亩的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全部实施小麦免耕播种。如桃源镇永丰农机合作社社长赵汝学,利用代理销售先锋系列玉米种子优势,单季托管玉米12000亩,提供种子、化肥、农药以及耕、种、管、收“一条龙”机械化作业服务。

  二、经验与做法

  1、加强宣传,提高对开展土地流转承包的认识。实现农业现代化,首先要实现农业机械化,实现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达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实现资本增值和农民增收的目的。农机合作社是专门从事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如果单就农机作业而言,它只是农业生产的一个环节,作业时间短、比较效益低。如果农机合作社把整个农业生产过程承包下来,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将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农机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承包不仅可以节省大笔农业机械投入,而且劳动生产率将会更高、经营效益将会更好。

  2、树立典型,用鲜明事实示范带动。曹县农机局将诚达农机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近5000亩,明安农机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1200亩,鑫磊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4000亩等典型事例、经验、做法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印制成宣传资料,重点进行经验推广,用事实引导和教育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开展土地流转。

  3、强化措施,把优惠政策作为工作抓手。为调动合作社机的积极性,对开展土地流转的合作社实行了扶持措施。在项目安排、机具购置补贴上予以优先安排;保证技术支持,县农机局联合组成技术服务小组,帮助合作社及时解决土地流转后遇到的机具配置、操作技术及农业生产中的其它问题;保证培训,及时对合作社的管理人员和农机手进行经营管理和操作技能方面培训。帮助解决资金困难,对土地流转中确有资金困难的合作社,通过多种渠道帮助他们取得金融部门支持,解决资金问题。

  4、讲求效益,让土地流转成为增收法宝。土地流转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膨胀的推进器,合作社拥有了一定规模的土地,既保证作业量和经济效益,增加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又具备了较强市场竞争力,为农机专业合作社整体水平的提升和加快转型跨越发展奠定雄厚的基础,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的最佳效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流转的档次不高,短期行为严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流转形式档次不高,流转形式绝大部分仍属最低层次的委托代管形式,并且全是散户流转,不成规模。二是流转土地的开发档次不高。由于许多流转的土地处于自发的、粗放的、低层次的经营状态,流转规模小、投入低、科技含量不高、抵制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很难形成规模经营,土地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农业产业化发展滞缓。三是土地流转短期行为严重。从出让方看,主要是务工经商不稳定,也担心政策变化,怕土地转出后失去土地,、所以大多采取短期转包的方式。

  2、土地流转不规范,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目前,流转过程存在诸多不规范现象。首先是缺乏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和流转平台,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转出方找不到转入方,土地流转供给需求脱节。再次是土地流转的程序简单,由于多数流转为自发形成,流转双方没有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续,大多只有口头约定而无书面合同;少数虽有合同,但不规范准确,导致双方的权、责、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有的农机合作社本来已经与农民签订了耕地承包或租赁合同,但看到土地产出效益提高后,不少农民赚承包价低了,要么涨钱、要么退地;也有农民看到别人种植经济作物发财了,也想把地要回去。虽然通过各乡镇(街道)土地流转中心签订了合同,但部分农民单方面毁约,由于缺乏有效有监督约束手段,从而迫使土地流转行为停止。

  3、机构机制不健全,导致土地无序流转。虽然国家出台了有关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法规,但是地方配套政策措施尚未出台,无具体的操作办法和指导性文件。《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法规虽然将土地流转管理的职能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但县乡村均未建立土地流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服务机构,也没有制订出台土地流转的指导性文件、工作职责和制度体系,对土地流转的引导服务和管理监督职能未能落实到位。由于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构不健全,致使绝大部分土地流转不规范,处于自发性无序流转,加之土地流转的价格评估机制尚未建立,使得流转价格的形成缺乏科学依据,制约了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

  4、 规模流转难度大。农村中有一定文化技能的劳动力纷纷外出务工经商,其他劳动力大多仍从事农业生产,依靠承包地收入维持基本生活。许多业主租赁土地都希望集中连片,但不同农民利益目标不一致,往往导致大规模土地流转难以成功,影响农业项目实施。绝大部分土地没有进行农业综合开发,地块小且不平整,水、电、路建设滞后,不适于连片种植和机械耕作,无法实现旱涝保收;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较差,规模经营成本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数额增加,导致规模流转难度加大。

  5、保障机制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未能覆盖所有农村地区,无法为转出土地的农民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农民对土地流转态度更加慎重,出于对土地普遍有预期增值和稳定的经济收益保障心理,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次,农民利益不能完全得到保障。少数地方将土地流转作为增加乡村集体收入、干部福利的手段,用行政手段干预农民土地流转,承租大量土地进行规模开发,常压低流转价格,使农民获得补偿往往最低;业主因投资失败和市场变化等原因,不能及时兑现农民租金,农民流转收益存在风险。再次,流转收益缺乏增长机制。在流转合同约定上,农民土地流转收益一般固定,流转期间不再调整租金,流转收益没有随经济发展得到相应增长。

  四、措施和建议

  1、转变思想观念,引导流转。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深入宣传土地流转政策,逐步消除传统思想观念。既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知法、懂法、用法,又要加大对增收致富典型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外出创业有成人员和种田大户的典型示范作用,使更多农民转变思想观念,以加快土地规模流转。

  2、加强指导,完善流转。目前,曹县农机局指导各农机合作社,与农民签订合同或协议,揽下作业地块。同时,指导各农机合作社根据自身情况,以各种方式开展土地流转。通过市场引导来种植高效益农作物,通过科学种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通过各种方法节本增收,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益,增加农机合作社的收入,促进农机合作社做大做强,更好的为农业生产服务。

  3、加强服务管理,规范流转。健全制度,依法规范土地流转,健立和实施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确保流转主体和行为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建立和实施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指导流转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建立稳定规范的流转关系。在土地流转协议上详细写明土地流转期限、流转价格、违约责任等内容,可以申请司法部门进行公正,避免合作社或农民单方面毁约,使土地流转在一定时间内有相对稳定性。

  4、制度政策措施,激励流转。一是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资金,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政府配套社保资金在农民社保基金中比例,通过土地流转筹集部分社保基金发展农村社区保障,通过政策激励吸引农民参保。建立和完善农村就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农民对土地的生存依赖性。加快建立现代农业保险体系,优先将规模经营业主纳入保险范畴,增强农民和现代农业企业抗风险能力。三是鼓励工商企业投资从事产前、产后和“四荒”资源开发,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和订单农业的方式,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化经营。四是金融机构要在符合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为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大户提供积极的信贷支持。(李连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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