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市出台《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补贴政策有新变化。
一是进一步突出补贴重点。聊城市的补贴产品范围缩减到11大类35小类78个品目,重点补贴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所需机具,对深松机、粮食烘干机、免耕播种机、水稻插秧机、与深松机械配套购买的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采棉机、花生联合收获机等重点农机具敞开补贴,优先满足农民需求,实现应补尽补。
二是补贴对象范围有了扩大。补贴对象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括从事农业经营的农业企业等。
三是对补贴资质作了新的规定。规定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应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不再是产品补贴的资质依据,这项规定对我们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四是补贴政策实施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在购机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县级农机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购机,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已列入黑名单和被取消补贴经销资格的企业或个人,不得经销补贴产品;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等。
五是全面实行“自主购机,县级结算、定额补贴、直补到户(卡)”的做法。由“全价购机”改为“自主购机”,突出农民购机的自主性,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聊城市农机局 张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