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农机部门制定了《枣庄市农机质量鉴定投诉工作规范与工作标示(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机质量鉴定投诉工作,促进区(市)级工作机构建设。
该规范主要包括“投诉工作及案件调处细则”、“全国农机投诉系统使用指南”、“机构工作标牌与工作标示”、以及“农机投诉调解场所建设规范”等,明确了农机投诉受理工作程序,细化了农机投诉鉴定工作所使用到的各种表格、回函、通知等工作模板,对机构建设与标示进行了规范化管理,专门设计了机构门牌、岗位标示、“农业机械质量监督员”工作牌和办公、调解等场所效果,对应上墙的“投诉受理程序、工作纪律、工作原则以及当事人权利与义务”进行了统一规范。
工作制度的制定将对进一步严格措施,规范程序,妥善化解好各类农机投诉案件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枣庄市农机局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