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购机补贴惠农政策的实施,单县农机化事业步入又好又快发展轨道,农机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综合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幅度提升,新型、复合型、高科技含量“低碳”农业机械已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但是在农机化快速发展的同时,一大批老旧机具仍在继续使用,由于超期服役产生的磨擦、损坏、腐蚀、老化等,导致技术状态下降,直接影响到农机化作业的安全,影响了农机装备的科学发展和技术进步,影响了农机规范管理。而且能耗高,尾气排放量大,对环境污染严重。已报废或即将报废的农机具中含有多种重金属、化学液体、塑料等物质,超期服役、不当拆解或处理也会给环境造成污染。近期,县农机部门针对全县“低碳”农机发展状况进行了综合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县农业机械装备结构现状
截至目前,单县拖拉机保有量达到21280台,其中小型拖拉机保有量为16594台,其中使用年限6—11年8600台,12年以上的2900台;大中型拖拉机4686台,其中使用年限11—15年900台,16年以上的720台;联合收割机3099台,其中使用年限6—10年1300台,11年以上的110台。从实际调查数据分析:目前,我县的拖拉机拥有量呈急剧下降趋势,约70%以上的中小型拖拉机、30%的大型拖拉机处于更新报废状态。
二、亟待更新状态的农业机械范围
农业机械报废的范围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等农村各业机械。
三、发展“低碳”农机的制约因素。
(1)新型农机装备的迅速发展,加快了老、旧式、中小型拖拉机的报废、更新步伐,使一大批中小型拖拉机逐步退出“现役”。
(2)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使全县农机社会化服务逐步走上“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轨道,目前,全县农机合作社已发展到97家,全县22处镇区办的农机合作社平均覆盖量为4.5家。农机合作社通过合同、“订单”一条龙作业等服务模式,积极开展“耕、种、收、管”等全过程机械化作业,减少了作业成本,提高了作业效率,大量解放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机合作服务组织逐步成为全县农业生产的主力军。这些被覆盖区域内的中小型拖拉机处于闲置状态,并被迅速淘汰、报废,机具保有量急剧下降。
(3)随着全县“城镇化、工业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也是造成拖拉机闲置、报废及保有量急剧减少的因素之一。近年来,我县“大项目”建设异军突起,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有90%从事建筑、服务、技术工和外出务工,农业的耕、种、收基本依赖合作社、农机大户等进行作业,造成了大量拖拉机闲置、报废。
四、非“低碳”农机的报废(参考)数据
据调查非“低碳”农业机械报废标准一般在下列氛围:
(一)动力机械
1、大型链轨式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2年(包括累计作业1.5万小时),大型和中型轮式拖拉机使用年限超过15年(或累计作业1.8万小时)经过检查调整或更换易损件后,技术状况仍然较差的。
2、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在标定工况下,燃油消耗率上升幅度大于出厂标定值20%的 ;大型和中型拖拉机发动机有效功率或动力输出轴功率降低值大于出厂标定值15%;小型拖拉机发动机有效功率降低值大于出厂标定值15%。
3、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车价格50%的。
(二)配套农机具:
1、与73.55千瓦(即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配套使用的农田作业机具的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
2、与73.55千瓦(即100马力)以下拖拉机配套使用的农田作业机具的使用年限在8年以上的。
(三)、农用挂车使用年限15年以上的。
(四)、排灌机械及喷灌机械的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上的。
(五)、农业基本建设机械(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开沟机等)的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上的。
(六)、谷物脱粒、饲草料加工机械的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
(七)、种子加工设备(包括种子包衣机、种子清选机等)的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上的。
(八)、小型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的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的。
五、非“低碳”农机回收拆解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回收解体机构应具有农业机械综合维修业务资格、拥有拆解和停放报废农业机械的场地、有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符合环境保护标准,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的经营性单位,接受农机质监、监理部门的监督。
六、非“低碳”农业机械报废残值的确定
据调查:我县报废农业机械的残值一般按高于废旧金属回收金额计算,小型轮式拖拉机残值约为2000---3000元,中型轮式拖拉机残值约为4000---5000元,大型轮式拖拉机残值约为6000---7000元。小麦联合收割机约为2000元,玉米联合收获机约为6000元。
七、鼓励措施
对已满报废期限或者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提倡使用者主动申请报废,同时财政应当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报废旧机予以补偿、更新机具予以鼓励。补贴的方式可以采用直接补贴给报废农业机械的所有人,也可以为报废旧机的农民购买新机提供贴息贷款。借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可以建立农机报废的国家级专项资金,配合各地的财政补贴,从政策上引导农民,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当然,农机报废专项资金如何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进行衔接,从有利于我国农机化发展的大势来说,也值得有关部门研究。
八、加强对非“低碳”农机的科学管理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认真做好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的宣传工作,如编印小册子向机手免费发放,在当地电视、广播、报刊或在集贸市场、场地、场院、矿区、作业点、工地、繁华路段、街道拉横幅,贴标语,宣传使用禁用与报废拖拉机的危害,为安全管理工作营造一个良好氛围。二是登记造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将所有注册登记的拖拉机档案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对达到禁用与报废标准的拖拉机登记造册,并书面通知拖拉机驾驶人或所有人,严禁使用,同时收回原拖拉机号牌、行驶证和拖拉机登记证书,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主动服务,帮助符合禁用与报废标准的拖拉机所有人,结合购机补贴政策做好拖拉机报废更新工作。三是监督检查。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积极主动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拖拉机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已达到禁用与报废标准的拖拉机,要劝其做好报废更新工作。(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