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国家农机补贴政策的深入实施,曹县农机化发展处于历史最好时期,各类农业机械不断增加,流通市场空前繁荣,而农机产品质量关系到农机化的安全生产,关系到农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农机化生产的效率和效益,在农机化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做好农机质量监督投诉工作,对发展我国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繁荣有着现实意义和深渊的历史意义。
一、曹县农机质量投诉工作的现状
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曹县农机局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补贴机具的消费维权为重点,紧紧围绕着“服务社会经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努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总旨,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开拓进取,努力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促进了农机市场健康和谐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近年来,共受理农机质量投诉8起,受到了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二、所受理农机质量投诉的特点
近几年,曹县农机局受理的农机质量投诉问题,主要以农机消费者电话投诉为主,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三包服务不及时、服务质量差等问题上,此类问题一般通过电话与厂家或商家协商后,都能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没有发生因产品不适用、批量产品质量不过关等引发的群体性投诉案件,也没有发生因产品质量或三包服务责任问题产生严重纠纷上门投诉并反复调解才能解决的投诉案件。个别投诉到“市长热线”,一般的质量投诉案件变成了“市长限时督办” 案件,在一定范围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经验做法
1、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管队伍建设。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投诉、维修、监理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质量投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到对受理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条文,牢牢记住,熟练运用,提升执法与服务能力。积极做好农机质量投诉的接访工作,对来人、来电咨询投诉的,做到热情接待、详细解答,能及时协调处理的不脱延时间,以减少消费者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确保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加大宣传提意识。认真做好结合文章,把投诉宣传工作与农机挂牌发证、农机执法、购机补贴、跨区作业、农机培训等业务工作相结合,让群众了解有关投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维权知识,知道投诉渠道,了解投诉方法,提高农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3、对农机市场的执法管理。通过经常性的宣传、检查、打假、处罚等手段督促规范农机经营,使企业和个人真正认识到其所应承担的相关义务及责任,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做到完善的售后服务,明确所要承担的三包责任及损害赔偿。
4、加大农机产品案件查处力度。积极与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及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对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取缔;对群众投诉举报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生产事故的要重点整治;对质量不合格、源头不明确的农机产品,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杜绝劣质农机产品流入市场,从根本上杜绝“三无”产品,防止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
5、落实责任,强化服务。要求农机质量投诉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严格工作规程,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对每一起投诉案件做到谁受理,谁负责。同时,在接待投诉中,做到热情、耐心、周到。在处理投诉中,做到合情、合理、合法。对于来人、来电中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杜绝无果案件。
6、实施农机质量跟踪。对农机具质量跟踪调查实行了常态化管理,对补贴机具销量多、范围广、影响大的机具实行了重点监管,特别对三夏、三秋重要农时和重点补贴机具出现的质量纠纷案件及时做好了调解工作,重大案件24小时上报,群众满意率100%。
7、认真开展“农民满意农机产品”调查评选活动。利用购机补贴报名、年检年审、登门核查等方式开展了调查问卷活动。全县共发放选票400张,收回有效票400张,选票回收率达100%,圆满完成了调查评选任务。
8、农机打假受理渠道畅通。为增加农民投诉的透明度,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对投诉举报的每一起都认真对待,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受理的电话,通过工作人员的积极协调,化解了矛盾,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农民的欢迎。
四、农机质量监督投诉工作存在的问题
1、监督投诉机构不完善。截止目前,我国农机化管理部门自上而下没有独立的“农机质量监督投诉”机构,绝大部分机构都是兼职,没有把精力完全投入到农机质量监督投诉工作中来。
2、法律法规不健全。尽管这几年,国家出台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只赋予农机部门农机质量监督权而没有赋予行政处罚权,从而使这些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农机部门单独执法缺少力度,在日常监管,特别是重要农时季节的打假中,没有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参与和配合,工作开展困难重重,起到应有的效果。
3、宣传力度不足。表现在一是农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淡薄;二是农机消费者对农机主管部门的“农机质量监督投诉”职能不了解甚至是不知道,更谈不上当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向“农机质量监督投诉”机构投诉。
4、监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农机质量监督投诉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在日常的质量监管中,必然用到专业知识,没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是胜任不了此项工作的,因此在新形势下,不仅需要监管人员熟知质量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更要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而目前这方面的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5、监管所需仪器设备不足。在新形势下,农机质量监管赋予了新的内容,不仅要用仪器设备去检查农机产品质量,也要用仪器设备对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进行科学的判断,而目前只有省级以上农机试验鉴定机构才具备相应的仪器设备,而对于省级以下的农机质量监管机构却没有用于监管的仪器设备,使监管缺乏科学性、权威性,给工作造成了很大麻烦,从而影响了监管的效果。
五、农机质量监督投诉的对策
1、统一思想,增强对农机质量监督投诉工作的认识。农机质量监督投诉工作是农机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各级农机主管部门首先要高度重视,把农机质量监督投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分管领导,配备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2、加大投入力度,保证监管投诉工作正常开展。各级农机农机部门要站在“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高度,积极向各级政府领导多沟通、多汇报,争取政府领导对该工作的支持,把该项工作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改善监管条件和设施,利用先进、高效的检测设备,完成对监管对象的实际检测,从量化方面为农机质量监督和投诉处理提供物质上的保证。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监督投诉工作的知名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国家《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机三包规定》和《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提高消费者的法制意识。
4、建立健全监督投诉体系。加强农机质量监管法规建设,完善各级监督投诉机构。要自上而下设立专门的农机质量监督投诉机构,把监管机构由省至少延伸到县一级,乡一级设立一名农机质量监督投诉协管员,这样就形成了上下贯通、管理有效的管理网络结构,真正达到应有的实际效果。
5、加强对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是开展好农机质量监督投诉工作的关键;因此,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培训制度和信息沟通制度,努力提高监管人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把国家新的政策、法规、标准及时贯彻下来,保障农机质量监管工作健康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