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开展“银社共建”农机合作社工作

作者:德州市农机局 邱波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02月28日

  为进一步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解决资金瓶颈问题,有效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德州市农机局经过与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德州办事处共同研究,决定于2015年2月在全市开展主要针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贷款的“银社共建”农机合作社工作。

  近年来,德州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为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市农机局经过大量的实际调研,也发现了一些制约农机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因素,比如说合作社人员管理水平低、用地紧张、资金短缺等。其中资金短缺可以说是制约农机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头等因素。

  2014年,德州市农机局开展了“企社共建”活动,将有关农机生产企业和德州市一批优秀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在一起,通过购机优惠这一政策让农机生产企业和农机合作社实现了双赢。受此启发,为了有力破解资金短缺这一制约农机合作社发展的瓶颈问题,市农机局主动联系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德州办事处,经过一段时间的探讨与研究,确定了指导思想和实施细节,决定开展“银社共建”农机合作社工作。

  “银社共建”活动以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为目标,以提供信贷和项目扶持为有效形式,以诚信建设为保障,进一步拓展信贷载体、创新服务内容,为广大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资金扶持,有效服务农机专业合作社。“银社共建”农机合作社贷款,是德州市各县市区农村信用联社向辖区内农机专业合作社量身定制的贷款品种,贷款的对象是在全市范围内经各县市区农机局推荐,德州市农机局筛选的650家农机合作社典型社及其成员。

  “银社共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向所在辖区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当具备的条件严格准入,申请贷款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要如实填写《“银社共建”贷款申请表》、《农机专业合作社借款承诺书》、《 农业机械车辆(鉴定)登记证明及登记表、农业机械车辆(证照)抵押证明及登记表》;对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和贷款后的日常管理按照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方面提出的专业要求严格执行。为保证本次项目的有效推进,德州市农机局与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德州办事处联合成立“银社共建”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具体组织工作和信贷业务工作。(德州市农机局  邱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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