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责任体系,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的情况;建立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纳入政府考核,实行安全目标管理的情况;落实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和农机手等主体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情况。
二是进一步完善监查体系。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倒查、岗位责任等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制订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情况;农机经营主体建立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维护、定期检修和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三是源头管理和舆论宣传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源头管理,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纳入业务考核内容,推进落实的情况;农民机手安全操作培训、安全宣传教育的情况。
四是分解农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深入基层主动调查处理农机事故,开展事故救援和应急演练,公开事故报告电话的情况;严格执行事故上报制度,每月对事故情况进行分析的情况;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沟通协作,依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情况。
五是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在大检查、大排查的基础上,结合正在开展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保有量及使用情况摸底普查,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和事故防控,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大清理、大整治,突出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未检验作业的整治;加强对个别地方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的治理;检查农业机械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装置、夜间反光装置等,排除农机安全隐患,提高农业机械安全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