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农机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巨野县农机部门积极培育“宣传员、服务员、联络员和监督员”,积极为农机合作社创建、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一是当好“宣传员”,引导机手创建农机合作社。将全县有潜质的农机大户和种田大户进行梳理汇总,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引导,既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党的惠农政策等宏观层面知识,又讲解农机合作社在抵御市场风险、稳定收益、降本节耗方面的优势作用等微观层面知识,既进行理论讲授,又组织到合作社现场观摩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帮助农机大户和种田大户熟悉政策,了解合作社创建知识,增强发展兴趣,提高创建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当好“服务员”,为合作社发展提供资金、技术和物资扶持。协调金融信贷、土地、工商等部门,给予合作社贷款、建设用地、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帮助,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对农机合作社负责人进行合作社建设、管理、运行等方面的培训,对机手和技术人员进行农机驾驶操作、维修保养、生产运用等技术方面的培训,提高农机合作社整体水平;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为合作社提供优先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优先申报机库建设项目、优先安排财政补助作业任务等政策扶持,帮助农机合作社顺利成长并发展壮大。
三是当好“联络员”,搭建合作社与农户沟通联系渠道。充分发挥农机部门信息灵敏、业务广泛的职能优势,积极为合作社提供作业信息服务。在引导有条件的农机合作社开展跨区作业,实现创收增收的同时,针对本地农业生产形势变化,促进农机合作社服务模式创新,为农户提供秸秆机械化还田、玉米生产机械化等方面的全程、半程或单项农机服务,并以合同形式进行明确化、具体化和规范化,破解当下“有地无人种”的实际困难,促进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保证农机使用效能,稳定农机合作社收益。
四是当好“监督员”,促进农机合作社规范运行。切实加强对农机合作社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机合作社建立健全民主管理、会计核算、利润分配等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强化农机合作社内生动力,对外积极推进社会化服务,规范服务行为,保证作业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打造农机合作社服务品牌,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争创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实现合作社长效运作和良性发展。(段姝晗 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