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子区:四措并举保障第一批补贴资金落实

作者:山东农机化信息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3日

  2015年第一批坊子区(包括高新区、保税区)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510万元,截止目前,共落实补贴资金478.03万元,补贴农户142户,补贴机具192台(套),其中:补贴大型拖拉机115台,占用补贴资金391.89万元, 补贴深松联合整地机42台,占用资金13.34万元;补贴自走式谷物收获机19台,占用资金61.4万元;补贴其他机具11.4万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责任机制。为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领导,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坊子区政府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农机局局长、区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区农机局、财政局分管负责人,区农机局、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农机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补贴机具种类等事宜,并邀请区纪委第七纪检组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全程监管。同时制定印发了相关制度。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根据省农机局、财政厅印发的《2015-2017山东省农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农机局、市财政局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该区实际,制定了《2015-2017年坊子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以农机局、财政局联合文件发至各乡镇、区直有关单位。从农机购置补贴的指导思想、实施范围、补贴机具和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程序和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公示11大类,35小类78个品目的补贴机具种类,并确定今年继续全区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

  三、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是采取以文件、公告、广播电视、政务公开栏、信息宣传单、农机培训班、农机下乡检审验等多种形式,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等做了大量的宣传,提高了农机购置补贴惠农强农富农政策知晓率、知情率、扩大了农民的知情权,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二是针对今年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五月初分别召开了全区购置补贴会议、补贴机具的经销商负责人会议,传达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会议精神,解读了2015年省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对10家补贴机具的经销商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三是在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机推广站)和有关经销企业设立咨询点,安排专人负责解答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

  四、规范程序操作,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省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省局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一是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优亲厚友,按照省市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先重点后一般、惠及大多数的原则,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对2014年未享受过补贴的申请户优先补贴,对2014年享受过3万元以上补贴的用户,待2015年再有资金时可优先进行补贴。并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以及每个购机户的基本情况列入政务、村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四公示”,即网上申请公示、政府网站公示、村上公示、局机关公示。二是严格执行由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自主商谈价格,杜绝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和推荐经销商。三是按照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的要求,强化内部监督机构,制定印发了《农机购置补贴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各个关键环节工作人员的责任,形成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层层落实的工作链。并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力度。四是成立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财政、农机部门的监管职能,抽调工作人员分阶段对供货企业已完成供货的补贴产品,采取全部入户调查的方法进行核实,做到见人见机、人机合影。对机具核查不实或未见到机械和农机户的,一律不予补贴。同时对补贴产品质量,机械性能,安全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了解,保证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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