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构建新型农机推广体系做法和成效

作者:曹县农机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6日

  一、基本情况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农机推广模式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机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撤并,与农民和农机手直接接触的基层农机推广组织功能基本丧失,农机推广网络出现断层,致使农机推广组织的职能难以正常发挥。目前,曹县各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已全部撤销,合并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的人、财、物全部划归所在乡镇管理,县农机管理部门无权安排其做具体的农机推广业务,基层农机推广工作很难开展。二是随着机关事业单位缩编、减员、压缩经费等一系改革,通过市场化运营来解决宣传示范样机和弥补经费不足,成为当前农机推广工作的必然选择。三是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通过参与推广活动,宣传推介新产品,进而抢占、拓宽产品营销市场的积极性开始显现出来,为农机推广工作在市场化服务基础上运作提供了较好的环境和条件。

  因此,如何将现有农机社会资源加以整合,创新农机推广体系,实现农机生产、经营和使用者共赢,是值得农机管理部门和推广工作者研究探讨的问题。曹县农机部门积极适应新形势,探索新途径,建立新体系,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机推广工作。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曹县农机部门由原来的单一政策咨询,变为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现场培训和提供作业信息化等多样化服务,并结合我县实际搞好农机科技示范工作,建立由“号召农民干”变为“干给农民看”的新型推广模式。充分借助农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的技术优势,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带动优势,通过农机推广部门的积极协调组织,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搞好农机推广工作。农机推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当地重点推广的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种类,申请推广示范项目,选择示范区域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各类农机化现场会、示范会、研讨会,联合生产企业开展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

  1、调动生产企业的积极性。让其享受优先参与本县新机具宣传示范现场会,展示其农机产品。积极配合农机推广部门做好新技术、新机具的宣传示范和咨询服务,提供示范宣传样机和相关的选传资料,参加新机具宣传示范现场会。所选企业的产品鉴定手续齐全,性能质量可靠,适合当地农业生产需要。

  2、调动销售企业的积极性。所选经销企业要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和“三包”服务能力,运行状态良好、诚信可靠。让他们享有本县推广机具优先经销、代理权。负责农机化新机具的供应与三包服务,协助推广部门选择现场会地点、参观机手的组织,配合生产企业和推广部门搞好产品宣传,2013年,曹县先后召开6次玉米机收现场演示会,均由玉米联合收获机经销商负责提供演示机械、联系作业地块、召集观摩人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调动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等服务组织,在新机具示范推广过程中,让他们享有技术培训、三包服务、技术咨询、政策扶持等优先权,鼓励其积极参加农机推广部门组织的各类参观、学习活动和农机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工作,协助推广部门取得相关实验数据,发挥其带动作用。近年来,我们先后联合生产企业,组织本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500余名农机手参观学习保护性耕作机具和示范园。回来后,这些机手积极宣传和实践,带动效果非常明显。实践证明,实施“机手带动”战略,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效果更好。

  三、取得的成效

  1、补充完善了农机推广基层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对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接受能力强,在广大农机使用者中威信高,带动辐射面大。由他们率先使用新机具,宣传推广效果好,同时他们作为农机推广基层组织的有效延伸,较好地解决了基层农机推广组织断层带来的一些问题,有利于农机推广组织职能的发挥。同时,在试验示范过程中,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农机示范带头户得到重点扶持,形成了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机新技术加快推广应用的良性循环。

  2、有利于新型农机具与动力机械的合理匹配。通过农机推广部门的组织与协调,密切了生产企业之间的协作与联合,特别是新型配套机具生产企业与动力生产企业,将农业机械以配套机组的形式进行示范宣传,多层次、全方位地展示产品效能,增强了宣传示范的整体效果。

  3、丰富了信息传播渠道。由农机推广部门定期组织举行活动,增进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之间的相互交流和沟通,及时发布农机新产品信息,介绍新产品开发研制情况,听取改进意见和建议,了解农业生产市场需求动态,保障了信息传播渠道的畅通,密切了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农机使用者之间的协作关系,有效地解决了农机新产品卖难和难买的问题。

  4、实现了农机推广公益性与市场化运作的有机结合。将社会农机资源有效整合,发挥整体优势,实现了农机推广、生产、经营和使用者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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