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变化多

作者:《枣庄日报》记者金亮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2日

  本报讯5月20日,记者从滕州市农机局获悉,今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执行期为2015—2017年,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操作方式等与往年有所变化。

  补贴对象有所变化。从“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改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方式的调整。将原来的“全价购机”改为“自主购机”,不再限制在省域内购机,也可选择生产企业直接购机,突出购机户选择的自主权。

  补贴机具范围进一步压缩。全省的补贴机具品目由117个缩小为78个。补贴机具由在补贴目录中选择变为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生产且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均可选择。

  责任更加明确。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县级农机化主管、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补贴产品经销商由企业自主确定、自主发布,管理部门不再汇总公布。(记者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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