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高产示范田创建全程机械化项目进展顺利

作者:微山县农机局 李超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8日

  “高产示范田创建全程机械化项目”是由微山县农机局申报的济宁市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重点扶持项目,为切实组织、实施好该项目,根据市农机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济宁市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实施意见》(济农机字〔2014〕54号)的通知精神要求,紧扣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力以赴推进各阶段进度。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已完成3期培训班,机械采购、合作社库房建设已全部完成。

  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该项目分别由微山普利农机专业合作社、微山县欢城兴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微山县旭泽农机专业合作社3个合作社承担,完成示范面积6000亩,带动辐射面积20000亩,每个合作社库房及维修车间面积均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结合3个合作社特点,通过政府招标为示范区合理购置了大马力、高效复式新机具,为项目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机械支撑,共购置1204型拖拉机4台,深松免耕施肥播种机4台,玉米联合收获机6台(4行2台,3行4台),卷盘式喷灌机1台,自走式高地隙喷杆喷雾机1台,各类机械已全部供货到位,部分机械已投入使用。合作社新建库房及维修车间也已全部完工。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微山县农机局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农机局、财政局、农业局等科局局长为副组长的高产示范田创建全程机械化项目领导小组,农机局负责项目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同时成立了由农机、农业、水利等专家组成的技术实施小组,负责技术指导、组织实施,制定农机农艺技术路线、技术规范,并及时搞好检查、督促和落实。

  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市农机局《关于下达2014年济宁市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济农机字〔2014〕60号)文件要求,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财政集中支付的方式,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使用和有效发挥作用,也确保了项目顺利进行。(微山县农机局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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