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千万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惠民生

作者:山东农机化信息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4日

  2015年,沂源县共争取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00万元,涵盖11大类,35小类78个品目,采取“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同一补贴额”的定额补贴标准,充分尊重农户购机愿望自主购机,严格按程序公示购机型号、品牌、购机农户、补贴额度等,全面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实施方式,最大限度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自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全县已先后争取项目补贴资金2810余万元,购买农机具22500余台(套),受益农户21500余户,拉动农机装备投入8280余万元。

  与往年相比,2015年补贴政策有了新变化,一是补贴对象范围扩大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突破了户口限制;二是补贴机具范围首次提及“林果业”,为始终把林果机械作为农机购置补贴、创新示范和财政支农等资金扶持重点的我县提供了基础支撑;三是实施方式为“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取消补贴目录,购机者持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可在全国范围内自主选择进行购买具有补贴资格的产品;四是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各负其责的规定为农机购置补贴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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