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农机、财政加强协作配合,携手共抓农机补贴工作,保证了农机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了政府、农民、厂家三满意。
一是加强联系。农机、财政制定联席会议制度,经常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农机补贴资金监管和及结算问题,将补贴流程和确定补贴的名单及时报送财政局,邀请财政局分管同志到场进行监督。
二是做好核查。补贴资金基本落实后,农机、财政及时组成联合核查组定期、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补贴机具数量较多、补贴机具相对集中或补贴资金占用量较大的乡镇和合作社,进行全覆盖核查,逐一核实补贴机具到位情况,共同规范农机补贴产品经销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和诚信企业的合法权益。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和补贴种类确定、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操作、违反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农机部门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财政部门停止结算,追缴补贴资金。
三是抓好结算。县农机局重视与经销商的资金结算工作,组织人员加快信息录入、审核工作,召开经销商会议,督促经销商按规定时间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农机局对经销商的结算资料审核无误后,及时报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为县财政局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