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强化“四项保障”扶持农机合作社发展

作者:招远市农机局 丁淑英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7日

  今年以来,招远市农机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解决“稳增长、保增收”问题,强化知识、环境、政策和组织四项保障,着力扶持全市农机合作社发展,截止上半年,共发展合作社52个,保有各类农机具1210台套,机耕、机播、机收作业面积29万亩,并有3家合作社先后获评国家级、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农业机械化、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

  一是重学习拓思路,强化知识保障。通过召开乡镇农机协会和农机大户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座谈会、发放农机政策法规宣传资料、组织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户到到河南喜来乐合作社、蓬莱、龙口、青岛等先进地区地进行观摩学习、聘请专家授课等各种方式,让全市上下特别是乡镇农村干部、广大农机手和农机大户充分认识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有针对性地引导农机大户通过专业合作社,把本区域拥有的农机组织起来。

  二是勤指导促规范,强化环境保障。一方面,市农机局抽调局机关干部协助制订合作社规章制度、民主决策制度、生产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先后帮助辛庄镇利农农机合作社制定了合作社章程、安全生产、机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作业合同,作业档案,机械台账等,引导合作社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提高效益。另一方面,以“五有”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为基础,在全市开展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培育发展了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示范合作社,并引导和鼓励我市利农合作社投资100多万元,新建机具库房20间,投资14万元购置了烟台市第一台粮食烘干机。

  三是抓扶持明导向,强化政策保障。首先,充分发挥国家、省市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做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向龙头合作社倾斜,优先安排;其次,积极帮助争取国家、省级农机规模推进项目补助,把档次高、规模大的合作社给予重点扶持,先后推荐扶持德福农机合作社、金海农机合作社、忠民农机合作社、豪丰农机合作社和庆发农机合作社成为省级农机规模化重点推进项目,推荐上报国家级农机合作社2个;最后,给予技术和信息支持,定期请国内知名农机生产厂家到合作社开办技术培训班,优先向合作社提供土地整理、跨区作业等农机作业信息。

  四是严考核促落实,强化组织保障。近年来,农机局对农机合作社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助推新农村发展的重点来抓,作为现代化农业的大事来办,申请将农机合作社的成立和建设情况纳入对各乡镇政府年终责任制考核,明确各镇街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激发了各乡镇党委政府对农机合作社建设的积极性,不断为合作社发展提供便利条件,有效推动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招远市农机局 丁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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