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浅谈农机补贴对农机化发展的影响

作者:菏泽农机化信息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1日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从2005年起到现在已经实施9年了,国家及各省、市都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大大激发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并带动了多方投入,提高了农机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推动了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通过这几年的宣传发动,政策扶持,农民的购机热情逐年上升,农机补贴已经成为助推农民奔小康的有效手段,,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作用

  1、农机购置补贴加快了农业机械化进程。在国家农机补贴政策的刺激下,全县农机总动力和农机总值逐年上升,9年实现“撑杆跳”农机装备实力明显增强,装备机构明显趋于优化,尤其是大中型机械和新型机械更是增势迅猛。截止目前,曹县农机总动力达到240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拥有量达到9000余台,配套农机具数量达到26112台,小麦联合收割机2500台,玉米联合收割机1300台,农用运输机械122990辆,耕整地机械14769台,种植施肥机械5324台,农用排灌机械44678台(套),田间管理机械2456台,收获机械5400台,收获后处理机械4272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18549台,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86%。农机户把目光瞄准了大功率、高性能、低油耗、高效低碳及复合式多功能配套农机具。

  2、农机购置补贴推动了农机大户和专业合作服务组织的发展,促进了农机化服务产业的形成。农机补贴政策催生了我县农机服务产业的发展,2014年新注册农机专业合作社9家,新建国家级示范农机合作社2家,省级农机合作社2家,新建农机大院7个,现已累计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135个,注册资金14000余万元,从业人员6500余人,入社社员1400余户,入社机具3500余台套,全县农机合作社2014年服务总收入预计达11000余万元。拥有农机原值20—50万元的农机大户741个,拥有农机原值5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159个,预计全县农机合作组织新流转土地2万余亩,新托管3万余亩,合作社通过订单作业,“合同种田”给农机合作社带来了大的收益,无机户和缺少劳力的农户也解决了管理农田的问题,增加了收入,农业机械发挥了“一节甘蔗两头甜”的作用。

  3、农机化作业水平持续攀高。农购置补贴的实施,有力推进了全县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截至目前,在粮食作物中,小麦机播率达到100%,机收率达到99%,机收质量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了全程农业机械化;玉米机收率达到85%,玉米秸秆还田率95%,实现了主要环节机械化。免耕播种、土地深松等农机化新技术在粮食生产中推广应用步伐加快,夏季玉米免耕贴茬面积达120万亩,覆盖率达90%。秋季小麦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面积达50万亩,覆盖率达35%。马铃薯、山药、芦笋、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和农副产品加工等环节的机械化也都有了较大的发展,经济作物机械化也实现了新突破,机械化生产方式在我县农业生产中已占据主导地位。

  4、农机购置补贴有助于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随着农机补贴项目的实施,农机化作业水平不断提高,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已在外务工劳动力安心现职工作,不必在农忙时赶回家参加农业生产,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减少了往返路费和误工费,间接地增加了农民收入。在物流快运、快餐店、物业、宾馆、民办企业等行业的成功人士中都有农民的影子。很多农民开阔上眼界,增长了见识,进一步推动了农村的发展和小城镇建设。

  5、促进了农机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赋予了农机管理机关农机安全管理的权力,但执法权限仅限于田间地头,工作手段相当有限。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中增加了“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记”的条款,增加了农机管理机关开展管理工作的手段,提高了农机安全管理水平。

    二、存在问题

  1、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售后服务难以跟上。由于农机购置政策的实施,大型农机具增长较快,这么多机械分布在全县各个角落,加上农机操作人员大多为新手,有的连小故障都不会处理,售后服务难以满足农机户需求。

  2、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难。由于大多数农机手都是新手,他们对农机安全问题认识不足。因此,如何加强农机作业安全是当务之急。

  3、农业机械自主创新和技术更新步伐过缓。农机补贴政策的拉动,刺激了农村消费市场,给农机工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但部分农机企业产品自主创新和技术更新步伐过于缓慢,致使补贴中大型复式作业机械,尤其是高科技、高效能机械还是缺乏。部分机械关键技术研发进展过缓,其适应性、作业质量和作业效率不太符合农艺要求。此外,有关管理部门缺乏对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的有效支持,使农民听不见,看不到。再是,虽然补贴资金力度逐年加大,但现有补贴资金规模仍不能满足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需求。

  4、对农机管理人员的要求更高。 农机购置补贴不管是采取“全价购机、一卡直补”也好,还是采取“指标审批、差价购机”也好,农民都会千方百计争取到补贴指标、自己多省钱,经销商千方百计争取多卖补贴机具、自己多挣钱,而手握权力的农机管理人员,正是他们寻求支持的对象,给农机管理人员,特别是补贴操作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廉政风险,对农机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对农机补贴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将农机管理人员推到了社会关注的“风口浪尖”上,只有苦练内功才能不辜负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期望。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和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意识,时刻自尊、自爱、自警、自省,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和能力建设,提高执行能力和创新能力,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苦练工作本领,敢于、勇于、能够承担起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重任。

  2、提高农机补贴工作透明度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争取社会各界理解的“金鈅匙”。各级农机管理机关应当充分利用农业机械作业演示、展示现场会、送科技下乡和农政通等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操作程序,让社会尤其是广大农民群众更好的了解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别是在确定农机购置补贴对象等关键环节,应该邀请有关部门和单位全程监督进行,利用现代媒体如电视、网络等及时公开受益人的购买机型、补贴额度和补贴进度等,保证农民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确保补贴政策实施公开公正公平。

  3、出台农机补贴配套政策

  农机补贴政策是农机化发展的一针“强心剂”,促进了农机化跨越式发展,但该政策并不是农机化发展的万能“灵丹妙药”,需要有配套的政策才能发挥最大效益。一是各级配套的农机补贴工作经费应足额及时到位,应该出台该类政策或者规定,要求各级政府按规定重视农机补贴工作,防止出现“只叫马儿跑、不给马儿吃草”的现象。二是农机购置只是农机化发展其中的一个环节,应借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发展经验(如美国、日本、韩国等),农机购置、农机维修、农机使用、农机培训等各个环节都有不同额度的补贴,环环相扣,相互促进,配套实施,效果倍增。

  4、突出重点、补到关键。 一是在补贴机具的选择上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国家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是政策的主要目标。据此,应补贴大型机械、新型机械、低碳绿色环保机械,补贴解决当地“热点”问题所需机械。二是在补贴对象选择上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农民普遍购机,不利于资源优化配置,不利于农机服务社会化的推进。农机合作组织、专业组织、种粮大户、农机大户仍应是补贴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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