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机局统一部署,今年烟台市在莱阳、莱州开展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共完成农机报废更新1569台,使用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040.71万元。通过开展试点工作,达到了推进老旧农机的报废更新,优化装备结构,积累工作经验的目的,圆满完成了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呈现四个特点:
一是组织得力。召开了专题会议,与试点县市区共同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主动与财政、商务部门沟通协调,形成了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导调度,市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先后对试点县进行了督导检查,监理、财务等相关科室,也多次对试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操作规范。在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执行省局方案,严把报废申请关,严格按照工作规程操作,做到不变通、不走样,真正做到了阳光操作、规范操作。在具体操作中,试点单位采取集中办公、“一条龙”服务等办法,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机手,使这项惠民政策切实落到实处,受到了农民欢迎。
三是宣传深入。把农机报废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同步宣传。通过电视、广播、赶农村大集、发放明白纸、在镇街及村庄公开栏张贴宣传资料等多方式,大力宣传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使这项政策家喻户晓,为试点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是超前谋划。在扎实开展试点工作的同时,还在全市开展了报废农机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各县市区以镇、村为单位,结合农机监理执法工作,进村入户对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调查摸底,并建立相应台账。目前全市已排查出达到报废年限拖拉机、联合收割机7.4余万,下步报废更新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良好基础。(烟台市农机局 黄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