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资金兑付工作火热开展

作者:王德玉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6日
  近日,随着市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稳步推进,申请资金兑付工作火热开展。根据《2014年诸城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每月1—10日,购机者持购机发票及复印件、《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人机合影复印件、乡镇机具落户登记表、购机者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购机者为农户的提供惠民补贴资金一本通存折)、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要提供《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向县级农机部门申请兑付补贴资金。市农机局农机管理科、推广站和科技科工作人员负责资料审核工作,仔细核对机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补贴额度等内容,核实完毕后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已受理”印章,留存证、票、卡折复印件,其他留存原件。(王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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