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作者:平原农机局 王新玲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4日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标志。发展农业机械化,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建设现代农业,发挥农业机械化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一、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基本现状

  近年来,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迅速,农机结构不断优化,农机化作业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农业机械总动力持续大幅增加。到2013年底,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已达到1437297千瓦。其中:拖拉机30999台455216千瓦,拖拉机配套农具33916台;排灌动力机械27569台234643千瓦;联合收割机2984台92957千瓦。

  2、农机投入资金不断提高。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机补贴资金的大批投入,大型玉米联合收割机,大型拖拉机及其配套农机具不断大幅增加,节水,节能机具数量不断提高。每年带动农民购机投入达4000余万元。

  3、农业机械化程度提高迅猛。全县粮食作物耕、播、收几乎全部实现机械化。农民最头疼的过秋过夏掉层皮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4、农机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近年来,全县农机维修服务技术人员转变观念,上门服务,帮助和指导农机手保养、调试和检修各类农机具,确保了农业机械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生产。农机服务组织正在完善,以机耕、机收、统防统治为主的农机专业化合作组织正在不断发展,先后组建了专业农机服务合作社22家,为全县的农业机械化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推动了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进程。

  二、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全县农业机械已在农业中实现大幅推广和应用,农业生产方式已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逐步转变,总体上机械作业在农业生产中开始居主导地位。但是,受自然环境、政策环境、经济状况、人口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全县农机化在发展进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制约因素,还不能完全适应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需要。主要表现在:

  1、整体水平发展不均衡。一是地区发展不均衡。受乡镇农民经济条件不同限制,乡镇农业机械化程度发展速度不同。二是农业中粮食机械化程度占主要比例,其实农作物农业机械化综合程度不高。

  2、综合发展速度有待提高。目前留守在家从事农业生产的绝大多数是老人、妇女,文化程度不高,培训难度大,对农机技术难以掌握,影响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速度。因而,全县除主要粮食作物的耕、播、收的综合农机化程度高其它种植业农机化综合程度提高缓慢。

  3、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近些年来,农机部门受条件所限一直没有引进技术人才,导致专业技术人员少、中青年骨干短缺。另外,因现在留守农村从事农业生的的大多是老人和妇女,农机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偏低。据调查,全县农机人员大多只具有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现有农机技术人员在知识结构和业务技术上,跟不上当前农机发展的需要,难以适应农机化事业发展的新形势。

  4、发展农机事业体制不完善。随着农机化的快速发展,农机培训和维修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但农机事业经费投入受多方面限制,仅依靠财政投入,实属杯水车薪。目前全县基层农机站已是名存实亡,因无固定办公场所使各农机站长无法更好的发挥和开展农机工作,难以充分发挥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职能。同时,因为没有把农机化工作纳入各乡镇党委、政府年度经济社会综合目标考核,使乡镇一级对农机化工作重视不够,支持不力,投入不大。

  三、对提高全县农业机械化的建议

  1、把握农机化发展的机遇。目前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面临许多有利条件:一是国家政策扶持。国家近些年不断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的投入,这大大激发了农民的购机热情,使全县农机拥有量、农机总动力较快增长。二是国家建设现代化新农村鼓励农村土地流转,这样有利于农业机械化大片区的开展。

  2、争取增加农机化投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机化促进法》中关于促进农机化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规定。继续争取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资金,实施购机补贴,加快新型实用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推广高科技含量的农业机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做好农机升级换代,促使农业机械化向农业现代化转变。

  3、完善农机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机服务水平和效益。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创办、政府支持、部门指导、市场取向、逐步规范”的原则,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积极引导农民个人、集体组织、民营企业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二是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支持和资金帮扶,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机大户,为农业机械化生产起示范带头作用。

  4、多措并举,加快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在保持原有小麦作物基本全程机械化的同时,加大对玉米从种到收的全程机械化,减少劳动力,提高作业效率。

  5、加强农机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一是依法加大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率和挂牌率。二是配合工商和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加强农机生产、销售、维修市场管理,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净化农机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通过会议、广播、发放宣传材料、图片展览等方式,向广大农民宣传国家惠农政策、农机安全知识和农机新机具使用方法,扎实推进本地区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平原农机局 王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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