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土地流转”成为农机合作社发展“新产物”

作者:菏泽农机化信息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1日

  近年来,牡丹区农机局因地制宜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已成为流转农村土地、解放农业生产方式、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力量,土地流转也成为合作社的发展的新产物。

  一是农机合作社的发展促使大规模的土地流转。从全区实际看,农机合作社和较大规模的土地流转相辅相成,农机合作社只有开展土地流转承包,才能够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全区已登记注册农机合作社83家,订单作业量已达全部作业量的70%以上。

  二是流转土地经营是农机合作社粮食高产的保障。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后,主要从事粮食生产,统一使用良种,统一开展机械化耕、种、收作业,保证了粮食的产量和品质。从今年夏粮生产情况看,合作社流转的土地平均亩产比分散种植的小麦产量高出约两成。

  三是土地流转使农机合作社和农民都得到实惠。合作社流转土地后,提高了农机利用率,节约了生产成本。将土地流转给农机合作社,农民不再需要家家户户购置小的农机具,避免了大量农业机械的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另外土地流转使农民享受到租金、股金等收入,“不种地也受益”,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根本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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