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10周年调研活动

作者:莱州市农机局 王帮高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9日

  今年11月1日是《中化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十周年。最近,莱州市农机局组织对《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对法律实施10年来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进行深入了解。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以来,莱州市农机局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服务三农宗旨,加强农机管理,强化农机推广、拓展农机服务,农机化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机服务功能明显增强,为实现全市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莱州市农机局年年评为全市农机化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被评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一、坚持政府引导,促进农机科学发展。莱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机化工作,把推进农业机械化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引导农机科学发展,农机部门多措并举,促进农机科学发展。10年间,烟台市人大和莱州市人大曾两次调研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与执行情况。

  二、坚持争项争资,促进农机快速发展。积极争取惠农政策项目,10年来,共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农机项目资金1.25亿元,其中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占90%以上,为充分发挥农机项目资金对农机发展的拉动效应,市农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实施项目,确保了惠农政策项目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促进了全市农机化事业的快速发展。

  三、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农机安全发展。坚持“依法兴机、依法管机”。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机制和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制度,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和农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拖拉机证照不全、报废车上路、农机网点无证非法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同时开展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目前,已建立“平安农机”示范镇12个、“平安农机”示范村289个、平安农机示范户1540户。

  四、坚持市场导向,促进农机持续发展。积极扶持农机大户与合作组织,在政策、技术、信息、管理等方面加大对农机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的扶持力度,引导农机大户和合作组织开展耕地承包、租赁经营、跨区作业等多种形式的作业服务,不断提高作业服务水平、提升作业服务效益。鼓励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试行订单作业、拓展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至2014年6月,全市已注册农机合作社70家,承担了全市四分之一的农田耕作任务。(莱州市农机局 王帮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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