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对从事农机行业特有工种人员的再认证,是培养农村实用技能人才的重要渠道,是提高农机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的有效手段。随着现代科技在农机行业中的广泛应用,农机具的技术含量也越来越高,需要一大批掌握现代农机科技知识、使用现代农业机械、运用现代管理理念的实用技能人才。开展农机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推行农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持证上岗,是保障农机作业质量和安全生产,提高农机使用效率和经营效益的有效途径,对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曹县拖拉机驾驶从业人员9151人,联合收获机驾驶从业人员3608人,农用运输车驾驶从业人员101581人,农机维修从业人员562人,农机销售从业人员420人,农机供油从业人员440人,农机化中介从业人员177人。面对这样一个庞大的农机从业人员队伍,近年来,曹县农机部门通过创新举措,强化引导,注重与农机其他业务工作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县农机局高度重视,成立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全面负责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将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形成有目标考核、有领导主抓、有部门落实、在专人负责的良好工作格局。
2、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我们充分利用各种方式、方法,让群众了解到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充分利用农机手培训,年检年审,新机具推广、跨区作业、农机购置补贴,维修网点、现场会等一切机会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的作用,引导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及其他农机从业人员参加培训鉴定。通过广泛有效宣传,提升社会对农机鉴定的认知度,为进一步拓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3、做好结合文章,拓宽鉴定渠道。一是与农机监理工作相结合,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注册登记、年度审验、办理驾驶证及田检路查时,对拖拉机驾驶员、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二是与农机培训相结合,对参加技术培训的拖拉机驾驶员、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技能鉴定,。三是与农机购置补贴相结合,在组织补贴农民进行培训的基础上,引导其参加技能鉴定,提高实际操作水平。四是与维修管理相结合,严格农机维修工就业准入制度,把农机维修工及相关维修人员办理职业资格证书作为核发《农机维修技术合作证》的必备条件,督促农机维修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4、严格工作程序,提高鉴定水平。在鉴定内容上,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紧密结合实际用工需求,及时调整鉴定内容。规范鉴定档案程序、业务办理程序、上报程序,做好鉴定申报、档案管理、证书发放各个环节环环相扣,做好鉴定一个、合格一个、成功一个。
二、作用和效果
1、农机经营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高。职业技能培训是按照一定的等级标准进行的,农机服务者未达到一定的等级标准,就不能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就不能从事相同等级的农机服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保证了一定程度的服务水平。拖拉机驾驶员、农机修理工、农机营销员等工种,必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保证了农机经营服务水平和农机维修服务质量的提高。
2、推动了农机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来,为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带来了新的契机。职业技能培训对农机操作手的前提要求,就是必须要取得农机驾驶证的人员才能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获取《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农机培训工作的开展,把农机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进行有机结合,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推动了农机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3、提高了农机从业者的能力和地位。《职业资格证书》能够引导劳动者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等级。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员通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其知识和技能水平得到提高,必然使其市场竞争能力得到相应提高,获得更多就业机会,从而提高收入。他们能力的提高,竞争能力的加强,效益的增大,带来的是社会对农机劳动者的认可和地位的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
1、重视力度不够认识不到位。社会没有把开展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作为提高农机劳动者素质的一项战略措施来认识,多数农机从业人员及部分基层农机工作人员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不重视,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需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职业准入资格认识不足,办理职业资格证积极性不高,甚至有抵触情绪。尤其是一些农机驾驶员认为已经有了驾驶证,就不需要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了,甚至有的人认为这是多此一举、增加负担。
2、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范围窄。近年来,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虽然比以往有了很大地提高,但鉴定范围却还只停留在农机修理工、农机操作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等几个工种,而像农机营销员、农机推广员、农用运输车驾驶员等其他工种却止步不前;另外,已开展鉴定工种的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等职业技能鉴定只停留在农机修理工。
3、职业技能鉴定办证不快捷。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从开始申报、审查、考试、考核、上报,到发证下来,短的半年时间,长的一年多时间,这不仅影响了农户对我们培训鉴定机构的公信力,也影响了培训鉴定机构今后工作的开展。
4、相关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对拖拉机驾驶员从事劳动或从事作业服务,没有相应的约束政策,技能鉴定与否不影响其农机从业资格。同时,由于扶持推动政策不够,一些客观条件受限,集中培训工作难以实行,理论和实践教学不够系统,影响了拖拉机驾驶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开展。
5、硬件设施和配套资金缺乏。职业技能培训没有专用的场地和设备,缺乏资金方面的支持,致使开展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技术力量和物质力量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机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
6、农机鉴定对象文化水平低。目前,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主要来自农村,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如果不经过培训,难以按农业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鉴定。但这些人的实际操作水平能够达到所需的证书等级。因此,需要提高这一部分人的文化素质,使其文化水平达到等级标准,保证鉴定工作依法规范地进行。
四、措施和建议
1.广泛宣传提高技能鉴定认识。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意义,使大家认识到开展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对于提高农机劳动者素质、农机作业质量、农机服务水平,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有着十分重要意义。通过政策宣传,强化用人单位及从业人员就业准入观念,提高全社会对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认识,扩大资格证书对社会的影响,使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参加技能鉴定,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和行动。
2.制订配套政策加大力度推进。一是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凡从事农机特有工种的农机劳动者,包括农机驾驶员、农机营销员和农机维修人员必须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没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要求限期参加培训与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本工种的相应工作。二是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聘用的拖拉机驾驶员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方可聘用上岗。未经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农业机械操作人员,不能从事经营性的农田作业和运输服务。
3.加大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以县农机化培训学校为依托,进一步加大对农机维修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进行集中系统的理论和实践培训,提高农机维修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保障农机生产装备安全运行,更好地服务于农机安全生产。
4、改善基础条件提高鉴定能力。积极争取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扶持资金,加强基础条件建设,购置必要的培训、鉴定设施,改善技能培训鉴定条件。强化共建、共享、共用的理念,加强与企业、农机合作社、科研院校联合联动,充分利用社会和企业的培训资源,努力提升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水平。
5、加强农机技能鉴定队伍建设。一是在单位内部选拔年轻有为、热爱农机职业技能鉴定事业、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人员充实技能鉴定队伍。二是建立健全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三是技能鉴定工作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全面提高农机职业技能鉴定队伍的整体素质。
6、扩大农机技能鉴定的覆盖面。针对农机化推进阶段,农业机械和从业人员剧增,相应产生的农机维修量增大,机具操作、维修人员技能缺乏等问题,积极拓宽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渠道,保证各类、各层次农机职业人才的培养。同时,积极实施农机实用技术人员、享受政府补贴新机具操作者及相关工种的培训鉴定,不断扩大鉴定覆盖面,为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