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开展农机合作社财政扶持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检查

作者:枣庄农机化信息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6日

  为加强农机合作社财政扶持项目及资金使用的规范管理,促进农机合作社健康发展。近日,市农机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对2009年以来实施市级(含市级)以上财政扶持项目的农机合作社进行专项检查。

  通知指出,这次检查主要检查实施省级农机规模化作业推进及市级扶持项目情况;项目资金拨付、到位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合作社财务管理情况,项目是否验收及验收档案齐全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发挥了哪些示范带动作用等情况。

  通知强调,这次检查分自查和检查两个阶段进行。在自查阶段,各区(市)组织人员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检查内容,对本辖区实施财政扶持项目的农机合作社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督导合作社及时进行纠正。在检查阶段,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听、查、看的方式,对项目实施及资金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对2009年以来实施市级(含市级)以上财政扶持项目的农机合作社进行逐一检查。

  通知要求,各区(市)要以检查活动为契机,对实施市级以上财政扶持项目的农机合作社进行一次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认真整改,把握形势,明晰思路,狠抓落实,促进农机合作社规范、持续、健康发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使用项目资金且不按规定整改的合作社,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级以上财政扶持项目;对骗取、私分项目资金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责任。对项目资金截留或挪作他用的区(市)、乡镇,取消下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新闻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