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现场
近日,五莲县农机局召开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该县财政局农财科科长、各乡镇农机站长、农机局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回顾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传达贯彻省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
会议认为,2013年全县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果明显,全年争取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23.8万元(其中农机报废补贴更新资金300万元),共补贴各类农机具5891台(套),受益农户5464户,直接拉动农民投资3332万元。截至2013年底,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54.9万千瓦,农机净值达到4亿多元,各类拖拉机达到5.26万台,农用配套机具达到14.3万台,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2.7%。
会议指出,今年,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安排该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60万元,与去年相比,今年的补贴程序、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及机具核实等方面都有了新变化新要求。
一是实行全价购机模式。去年农民差价购机,补贴资金拨付给农机生产企业,今年全省都实行 “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购机补贴模式,补贴资金兑付给农户,财政部门直接打到惠民补贴一本通账户上。
二是农机补贴范围缩小。去年是补贴12大类46小类157个品目,今年全省农机补贴范围缩减到12大类42小类117个品目,主要对2013年没有补贴的40个品目予以删除。同时,根据农财两部文件规定,允许县级农机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缩小补贴范围,但要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方案,由市农机局审查后报省农机局审核,并在年度内必须保持补贴品目数量一致。
三是应补尽补机具增加。今年我省在去年基础上增加了与深松机械配套购买的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烘干机械应补尽补,我市今年将对玉米联合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捡拾压捆机、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机械、深松机械及与深松机械配套购买的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粮食烘干机、花生覆膜播种一体机、花生联合收获机、花生条铺收获机、茶叶加工机械、茶叶收获机械、连栋温室设施设备等重点补贴机具要优先满足农民需求,实现应补尽补。
四是补贴对象享受补贴限额和机具台数提高。2013年省规定:补贴额1万元以上的每一个补贴对象享受1台套,合作社6台套。2014年省规定:补贴额度1万元提高到3万元,补贴额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仍然限制农户为1台套、合作社6台套;我市规定补贴额3万元以下(不含3万元)的机具,每个农户由去年限制2台提高到今年限制3台,每个合作社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由去年限制10台提高到今年15台。
五是机具抽查核实要求变化。往年,对补贴机具全省要求都是监督供货,对补贴机具要求区县百分百逐台核实。今年,省只要求区县对3万元以上的补贴机具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其他补贴机具,按照5%的比例核实。市级农机部门不再在省补贴管理系统进行“市级核实”操作,市级农机部门不限最低核实比例。
六是补贴资金结算时效性有了明确规定。每月1-10日,县级农机部门受理申请兑付,并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具核实、资料审核、汇总整理提报财政结算等工作,县级财政部门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兑付到位,通过购机者提供的惠民补贴一本通或单位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机者,并注明“农机具购置补贴”字样。县农机局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已受理”印章,留存证、票、卡折复印件,其他留存原件。
七是对机具铭牌、喷涂补贴标示及编号要求有了变化。去年省规定县级农机部门在补贴机具上喷涂补贴标示及编号,今年省明确提出经销商负责喷涂补贴标示和补贴编号,生产企业并且必须在机具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八是生产企业自主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农机部门不再规定补贴产品经销商的资质条件,由生产企业自主设定资质条件,自主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并对经销商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九是对补贴机具产销企业的查处更加严格。今年对编号及铭牌不规范、农民投诉多等问题,甚至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违规行为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县农机部门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整改的,上报市农机局,市农机局核实后上报省局,省局按规定取消其补贴资格,追究相关责任人。
会议强调,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我省“21条”规定的要求落实到实处,深入领会贯彻《省农机局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通知》精神,注重突出重点,注重统筹兼顾,注重扶优扶强,注重阳光操作,坚定不移狠抓落实,切实把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面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