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安排部署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作者:济宁农机化信息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5日

    3月24日,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召开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市农机局张玉民局长、市财政局杨奉月副局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市纪委派驻第八组常英民主任,市农机局宋继清调研员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农机局局长、主管购机补贴工作的科(站)长,济宁高新区、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机工作负责同志,各县市区财政局分管局长、农业科科长参加了会议。鱼台县财政局、泗水县农机局、曲阜市农机局分别作了典型发言,市农机局与各县市区签订了《济宁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会议由市农机局李杰副局长主持。

    会议充分肯定了2013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的成效。2013年,全市共争取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27亿元,补贴各类农机具2.51万台套,受益农户1.5万户,直接拉动农民购机投入2.36亿元。截止2013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056万千瓦,比2012年增长3%。粮食生产机械化得到巩固和提升,小麦机播、机收已经完全实现机械化,玉米机播、机收水平分别达到91.6%、89%,比2012年分别增长4个和2个百分点,水稻机插达到18%,比2012年增长8%。经济作物机械化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大蒜机收和经济作物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9%、52%,比2012年分别增长8个和2个百分点。

    市财政局杨奉月副局长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与农机部门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好补贴政策,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要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二要科学运筹资金,及时结算补贴资金,严格执行补贴资金兑付的时限要求,坚决杜绝出现超时兑付的问题。三要努力履职尽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级财政部门特别是基层财政部门应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过程,加大对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对补贴对象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按照不低于购机者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四要严明财经纪律,完善绩效考核管理。财政部门和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落实补贴政策,健全完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加大绩效考评在资金管理、结算进度等方面的评价力度,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利用,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

    市农机局张玉民局长强调,2014年,省里安排我市第一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300万元,其中深松作业补贴450万元。各级农机部门要按照“加强社会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总体思路,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注重突出重点,注重统筹兼顾,注重扶优扶强,注重阳光操作,坚定不移狠抓落实,切实把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面执行到位。一要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补贴工作责任制。各级农机部门要始终把补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二要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补贴工作操作程序和规定。各级农机部门要准确把握全价购机等补贴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步骤,阳光运作,规范操作。要坚持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自觉接受同级财政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三要加大力度,推动补贴信息深入全面全程公开。实施前要公布政策内容,让农民有知情权;实施中要公布资金使用进度,让农民有参与权;实施后要公布补贴实施情况,让农民有监督权。四要加强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五要严肃纪律,切实搞好廉政风险防控。各级农机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和配合,认真做好廉政风险排查、深入查找权力行使风险、岗位管理风险和人员素质风险,做到查找风险不漏项、全面排查不漏人,扎实推进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六要完善内容,积极做好绩效管理考评工作,逐步建立起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

  典型发言

签订责任书

新闻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