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不仅受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土质结构的影响,而且和其地块结构、种植习惯、道路及其经济发展水平相关,是有别于平原和丘陵地区的。如何能够结合当地种植习惯和其自然条件,更好发挥国家有关惠农政策作用,从发展“大农业、大农机”的视角,打破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瓶颈,促进山区农业机械化的全面发展,现提出如下几点看法:
一、打破囿于单一粮食作物机械化发展的旧的思路,坚持“大农业,大农机”的理念。山区受其独特的地理环境的影响,一般耕作地块较为分散和窄小,除一般的粮食作物外,林果业、畜牧养殖业较平原和丘陵地区较为发达。就泰安市泰山区而言,省庄镇部分山区及代管的泰山景区大津口乡山区,耕地土层较薄,农田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较少,除牛、羊等畜牧养殖业发展很快以外,茶叶种植及板栗、核桃、山楂等作物种植面积相对集中于这部分地区。近几年农机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突破农机单一服务于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的旧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以“大农业、大农机”新的理念,结合“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的落实,在山区地区茶叶生产和林果业、畜牧养殖业等机械化的发展方面进行了开拓,并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对于推动和促进山区农业机械化的可持续科学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因地制宜,全面发展山区农业机械化。根据山区农业生产的实际,一是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一味求大求全。山区耕地一般依山开垦,地形狭窄,而且土壤瘠薄,水土使用靠天程度较大,田间道路的贯通不太顺畅,不利于大型机械的覆盖作业。因此对于粮食作物的生产机械化的发展必须有别于平原和丘陵地区,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发展,充分发挥小型、手扶拖拉机作业及转移的灵活性和方便性,发展与其配套的相应农机具,从运水灌溉、耕作、播种、收获及田间运输等多方面提高山区粮食作物生产的机械化水平。二是在山区全面推广实行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技术,提高水的利用率。山区土地由于地理环境的限制,水利设施发展相对滞后,水浇条件相对较差,因此在山区全面推广实行秸秆还田、地膜覆盖、免耕播种等机械化新技术,推广使用与小型拖拉机配套的相关农机具,全面开展实行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对于改良山区耕地土壤结构,蓄水保墒,提高作物单产具有良好作用。三是突破农机单一服务理念,全面发展农业机械化,提高山区农业机械化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其一结合山区牛羊等畜牧业养殖比较发达的实际,在牛羊挤奶、饲草料加工等机械的发展和利用方面,农机部门应加大宣传引导力量,在农机购置补贴方面适当加以重点倾斜,提高畜牧生产机械化水平;其二,结合山区个别特色种植产业,重点加以引导和推进其机械化的发展。如泰山女儿茶产业,泰山区农机部门适时加大了工作力度,在全力争取山东省茶叶加工机械化创新示范项目的基础上,不仅在农机购置补贴加大了倾斜力度,而且在茶树修剪、茶叶采摘、微波制茶、杀青、揉捻、烘干、筛选及茶园管理等新机械的引进和使用方面全面加大了指导和推进工作力度,提高了茶叶生产机械化水平。其三提高山区林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从山区苗木挖坑种植及管理、果树管理、林果实采摘、植保等农业机械的引进和使用方面加大推广使用力度,切实用好《农业技术推广法》及相关国家法律,达到农机服务领域覆盖农业生产全方位。
三、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6年颁布以来,对促进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和农机为民开展全方位服务起到了相当的作用,具体到山区农机发展方面,农机合作社应当起到龙头带动的作用,其一是不拘泥于单一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的服务,结合实际,发展能够在当地起到良好带头作用的各种行业农机专业合作经营组织并开展相应服务;其二是以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为发展途径,从山区农产品销售、经济效益入手引导山区农民发展适应的农机化,全方位开拓发展如特色农产品机械合作社、畜牧养殖机械合作社、林果种销机械合作社等多种适应农民需求、符合山区农业发展、可促进山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机合作经营组织。在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上重点对这类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加以倾斜;其三是协调好与畜牧、林业等部门的相互关系,充分发挥其专业养殖、花卉苗木林果培育、采摘等方面的技术特长,协同共建有利于山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机专业合作社。
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大服务力度,切实加以引导和指导。对于山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机管理部门在统盘全局的基础上,结合地区实际和发展实际情况,一定要切实加以关注。一是要加大服务力度,在国家政策许可的前提下,根据涉及山区农村、农业、农民种植情况,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和发展方向引导力度;二是要结合本地发展实际,正确引导并指导山区农民使用适合山区农业发展的农机化新技术和新机具;三是要结合农机推广促进法,协调相关生产厂家,重点引进和推广适合山区各类农业生产的新机具,为全面发展山区农业机械化提供物质保证。四是协调好相关部门,为山区农民在畜牧养殖、林果、农副产品再加工等方面的可机械化作业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撑。(泰山区农机局 宋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