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408家烟叶家庭农场有了“身份证”

作者:潍坊农机化信息网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0日

    “这张营业执照就是我的家庭农场的‘身份证’。有了它,我的农场享受到了更多的优惠政策。”近日,潍坊诸城市贾悦镇吴家庄村烟叶种植大户王汝礼向笔者说起了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的好处。

  去年4月,王汝礼注册成立了全省第一个烟叶家庭农场——诸城市丰盛烟叶家庭农场。截至1月17日,在诸城烟区,为自己的家庭农场领取营业执照的烟农就有408位,占全市烟叶家庭农场总数的八成。这标志着诸城市烟叶家庭农场基本实现了从“自然人”到“法人”的历史性转变。

  王汝礼曾经从事运输业12年,2009年卖掉6辆大车,开始种植烟叶。短短3年时间,他通过土地流转,租了贾悦镇闫家庄、吴家庄、贾悦东村3个村的1130亩地,实行烟叶、粮食轮作。他还加入了烟农专业合作社,享受合作社提供的覆盖烟叶生产全过程的服务。但贷款难、生产设施建设用地审批难等难题困扰着王汝礼。自注册家庭农场后,一些金融部门主动上门为他提供贷款服务,而且贷款利率更低了,生产设施建设用地审批的问题也迎刃而解,王汝礼经营农场的信心更足了。

  在诸城市,烟叶家庭农场已出现十余年。早在2003年,为了扭转烟叶生产规模急剧下滑的局面,诸城市局(分公司)开始探索烟叶家庭农场生产组织模式。经过不断的实践探索,烟叶农场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增加了烟农种烟收入,促进了烟农队伍稳定。2013年,诸城市烟叶家庭农场达511户,种植面积9.16万亩,占总种烟面积的82.08%,规模化种植替代了一家一户的传统种植模式,烟叶家庭农场变身烟叶种植主体。

  诸城烟叶家庭农场的发展,得益于诸城市局(分公司)始终坚持“规范管理、持续提升”的工作思路。多年来,诸城市局(分公司)不断探索完善烟叶家庭农场规范制度,建立家庭农场准入、退出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大对农场经营者的培训力度,引入企业化经营管理理念,使烟叶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2013年,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诸城市政府推出一系列举措。去年4月,诸城市政府先后出台了《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建设的暂行办法》、《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围绕家庭农场发展的规划指导、财政扶持、信贷支持、土地流转、土地利用、统筹服务等提出了26条措施。

  经过工商注册后的烟叶家庭农场,成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市场经营主体,其经营行为不仅受法律保护也受法律约束,规范化运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家庭农场还能在财政补贴、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方面享受更多优惠政策,在土地流转、科技创新、技术推广等方面得到更多的服务支持。这些促使烟叶家庭农场经营更加规范、发展后劲更足。这也是诸城市烟叶家庭农场纷纷进行工商注册的重要原因。

  对今后烟叶家庭农场的发展,诸城市局(分公司)局长、经理滕春富说:“我们将继续推动烟叶家庭农场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在强化其市场主体地位、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同时,进一步提升烟叶家庭农场的规范化运作水平,解决好制约家庭农场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做实做强这个生产主体,推进诸城现代烟草农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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